《仲尼逸事》之《陨霜宜杀》(2019年12月14日)
(2019-12-14 1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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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时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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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经》以条目的形式记载了春秋时期鲁国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宗教等领域发生的重大事件,同时也记载了一些奇特的天文现象、物候变化以及自然灾害,这部分内容是很有价值的,人们可以从中总结出自然变化的规律,从而有效地防控灾害,所以历代国君都会仔细阅读《春秋经》,研究相关条目。
鲁哀公在阅读《春秋经》时发现有一条目颇为费解:“陨霜不杀草,李梅实。” []“陨霜”是霜降,意指时令已经进入初冬;“杀”是杀害、摧残;“实”是树木结果。意思就是,这一年已到初冬降霜季节了,草木理应枯黄了,可是当年地上的草和菽还没有杀青,李树和梅树还继续挂果,这种现象是反常的,其中有何寓意?鲁哀公一时无法理解,于是就派人去向孔子请教,因为孔子曾经参与过鲁国《春秋经》的整理和修订,对于其中的相关条目比较熟悉。
其实,这种物候错乱的现象在《春秋经》中多有记载,大多是因为司历官发生计算错误,当润而不润,导致时令提前,于是就出现了天陨霜而草不杀、李梅实的奇异现象。然而孔子并未对此做出科学解释,而是把话题导向施政方面,他说:“《春秋经》中的这个条目表面上阐述的是季节变化与草木生长的关系问题,实际上表达的则是施政过程中的刑杀问题。到了初冬十二月,北风骤起,天气渐寒,草木就会枯萎泛黄,如果草木继续生长,就违反了‘可以杀而不杀’的自然规律,这对来年的收成会造成不利影响。同样,当政者也应遵循先王之道,既要推行道德教化,又要实施严刑酷法,对于那些违反法令的人一定要予以严厉惩处,该杀就杀,绝不姑息,否则将遗患无穷!天有天道,政有政理。树木违反天道就会胡乱生长,施政违反政理就会发生动乱。”
鲁哀公自幼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因此他为人懦弱,不善权谋,常常受制于人。孔子则借“陨霜不杀草”的话题,对他提出了善用刑杀的建议,真可谓用心良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