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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尼逸事》之《断父子相讼案》

(2019-09-23 16:39:23)
标签:

历史

文化

时评

分类: 日志


孔子在任鲁国大司寇期间,遇到一对父子来打官司,他们相互诉告,各不相让。孔子见一时也分不清是非对错,就把他们俩先羁押起来,而且特意把他们关在同一间牢房里,让他们自己去慢慢反省。三个月过去了,孔子既不审也不判,后来那个父亲沉不住气了,他觉得亲生父子之间没有必要这么闹,于是就提出了撤诉的请求。孔子听讼断案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是天下无讼,他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他见这对父子已有悔过之意,于是就把他们都放了。

季孙氏听说此事后很不高兴 [],他对人说:“孔夫子欺骗我啦!以前他曾对我说:‘治理国家一定要大力提倡孝道。’可是他在处理这起父子相讼案中却没有做到这一点,当时他完全可以把那个不孝之子杀了,以此来教导鲁国民众遵从孝道,进而弘扬孝的观念,结果他什么也没有做,而是莫名其妙地把人放了!”

弟子冉有后来把季孙氏的话告诉了孔子,孔子觉得季孙氏思考问题太肤浅,常常是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于是他洋洋洒洒地发表了一通议论,主要阐述了以下几个观点:

一、先教后杀。当政者必须对民众加强教育,让他们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以及怎么做,如果法令宽松而诛杀严酷,这种情况称作“贼”,就是祸害的意思;如果一味地横征暴敛,不按照年成丰歉而加以节制,这种情况称作“暴”,就是残酷的意思;如果不施教于民而苛求成功,这种情况称作“虐”,就是暴虐的意思。在施政过程中,真正杜绝了“贼”“暴”“虐”的情况,然后才可以实施刑杀,惩处违反禁令者。

二、正人先正己。上古帝王已经制定了施政方略,并明确提出了施政要求,当政者应该率先垂范,努力遵行,这样普通民众就有了学习的榜样。如果当政者以身作则的效果不佳,还可以让那些道德高尚者来做出示范,引导民众。如果道德高尚者仍然不能感化民众,就可以采取严厉措施,惩处那些带头违法作乱者,以此来威慑民众。这样坚持三年,民众必定会遵从礼制,服从统治。对于少数冥顽不化的奸民,当政者完全可以动用刑杀手段,严惩不贷,这样就可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最终实现有刑而不用,有为而无为。

三、刑弥繁而邪不胜。当今之世,礼崩乐乱,当政者不懂得发挥礼乐教化的重要作用,只是一味采取刑杀手段来维持统治,各种严刑酷法繁杂琐碎,弄得民众不辨是非,不知所措,许多人都是稀里糊涂地犯了法。刑罚越苛繁,犯法的人就越多,这种情况发展下去,罚不胜罚,天下必将大乱!

孔子的这篇长篇宏论显然是由后儒加工而成的,但是基本体现了孔子的思想观点。孔子从复兴西周盛世的政治立场出发,提出了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施政之策,充分展现出一个政治家的远见卓识。而以季孙氏为首的贵族集团只关注眼前的既得利益,对国人实施残暴的剥削和压迫,因而激起民众的强烈反抗,政权岌岌可危。孔子与季孙氏在为政思想和施政策略方面的分歧是难以弥合的,因此尽管孔子此时红极一时,但是危机总有一天会爆发的。

 

(《荀子·宥坐》《韩诗外传·卷三》《说苑·政理》《孔子家语·始诛》)



[] 《论语·颜渊》。

[] 著者按:孔子出任大司寇期间,鲁国执政国卿是季桓子,《韩诗外传》《说苑》等书均记为季康子,显然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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