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不为钱,只为争面子(2016年1月29日)
(2016-01-29 17: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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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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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社会,任何物质的或精神的东西都可以折算成金钱,因此金钱成了衡量一切价值的唯一标准,当年裴多菲“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的著名诗句已经不可能再激励年轻人了,因为大家都要面对残酷的现实,实在无法做到那样的纯粹和高尚!
好在文化领域多少给文化人留有一点尊严和体面,许多文化产品并不直接用金钱来体现价值,比如出版物体现为版税,即著作人(知识产权人)获取报酬占出版物码洋的百分比。根据我国出版行业的现行规定,著作人可以按照出版物码洋的6—12%获取报酬(稿费),如果出版物的文化(学术)或市场(发行)价值更大,还可以突破12%的上限,因此X%的版税不仅关系到著作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他的面子和身价。我第一本书《〈论语〉人物评传》的版税是6%,而且出版协议规定发行4000册以上才给作者支付版税。当时我觉得能免费出版就挺有面子了,至于稿酬,确实无所谓。书顺利出版后,社会反响尚可,发行量也好于预期,出版社有所盈利,但作者本人却没有获取相应的报酬,也就是说,由于当初我碍于情面,最终导致身价自贬的结果,怨不得别人!
第二本书《〈论语〉事件评述》进入出版程序后,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协议时,他们原来提出的方案是:
发行4000—10000册:版税为6%
发行10000—30000册:版税为9%
发行30000册以上:版税为12%
我提出的方案是:
发行4000—8000册:版税为8%
发行8000—30000册:10%
发行30000册以上:版税为12%
出版社最终采纳了我的方案。现在的版税方案基准提高了,级差降低了,看起来是朝三暮四的把戏,但是却提高了我的身价,维护了我的面子。
对于不要脸的人来说,面子一文不值;但是对于注重体面的人来说,面子就是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