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事件评述》之《厩焚不问马》(2015年6月24日)
(2015-06-24 15: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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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孔子司寇解说《礼记》 |
分类: 《论语》事件评述 |
《论语·乡党》:“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
《论语》中关于孔子“厩焚不问马”之事记载得过于简单,总共只有十二个字,遗漏了许多信息。对于当事人来说,心里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因此这些信息可有可无,并不重要;但是对于后人来说,脱离了当时的具体情景,文中少了一个字,就无法正确理解,甚至会产生各种误读和歧义。好在《礼记》、《孔子家语》等书又对此事进行了补充记载,提供了一些有价值的信息。《礼记》:“厩焚,孔子拜乡人为火来者。拜之,士壹,大夫再。亦相吊之道也[1]。”《孔子家语》:“孔子为大司寇,国厩焚,子退朝而之火所。乡人有自为火来者,则拜之。士一,大夫再。子贡曰:‘敢问何也?’孔子曰:‘其来者,亦相吊之道也。吾为有司,故拜之[2]。’”
根据《孔子家语》记载,“厩焚”这件事情发生在孔子任鲁国大司寇期间,这是关于事件发生时间的重要信息。马厩失火,无论国厩家厩,孔子都应该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救火,这是大司寇的职责所在。
“厩”是马厩,即养马之处。这里的“厩”是国厩还是家厩?《论语》和《礼记》中“厩”字前面均无“国”字,因此这里的“厩”既可以理解为国厩,也可以理解为家厩。《孔子家语》中则明确说明是“国厩”。因为一个“国”字而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解说:一种解说认为是国厩。国厩失火,孔子身为司寇,主掌刑狱,理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救火,了解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以便于下一步追究责任、实施处罚,因此孔子问人不问马只是例行公事而已,至于马匹和财物的损失情况则由圉师等职官负责。与此相类似的事件是此后不久鲁国的桓、僖之庙又发生重大火灾,当时鲁大夫子服景伯赶到现场指挥救火,“命宰人出礼书,以待命,命不共,有常刑。校人乘马,巾车脂辖。百官官备,府库慎守,官人肃给。济濡帷幕,鬱攸从之,蒙葺公屋。自大庙始,外内以悛,助所不给。有不用命,则有常刑,无赦[3]”。子服景伯当时是执掌刑狱的职官,他有权在救火现场颁布法令、维持秩序,如有不听从指挥者,他可以当场实施处罚;另一种解说是孔子的家厩。按照春秋礼制规定,贵族大夫是“不可徒行[4]”的,出门必须乘车。孔子时任大司寇,享受上大夫待遇,可以有车五乘,配备马数不下二十匹,所以家有马厩。家厩失火,孔子退朝后立即赶往火灾现场,问人不问马,这种举动体现的是“重人轻畜”的人文关怀精神。
上述两种解说各有取舍,都有道理,但相比较而言,后一种解说(“重人轻畜”)更符合当时历史实际。春秋时期,许多年久的大型建筑经常发生火灾,人们在救火过程中并非把抢救财物放在第一位,而是更加注重人身安全,这是当时通行的观念。同样在桓、僖之庙失火时,执政国卿季桓子赶到火灾现场后,“命救火者伤人则止,财可为也[5]”。季桓子“伤人则止”体现的也是这种人文关怀精神。此类事例在《左传》中多有记载。
当然,“厩焚”之事也可以像《礼记》、《孔子家语》中记载的那样,解说为孔子事事讲求礼仪,他对于前来弔问火灾者一一依礼拜谢,士人一拜,大夫再拜,严格按照礼制规定,既不多拜又不少拜。不过这种解说看似颇有新意,实则大大贬低了这条史料的原有价值,不足为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