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札记(八)(2015年1月28日)
(2015-01-28 16: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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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虞国宫之奇晋国晋献公 |
分类: 日志 |
标签:唇亡齿寒。
出处:《左传》桓公十年、僖公二年、僖公五年等;《史记》吴太伯世家、晋世家等。
唇亡齿寒的典故出自《左传·僖公五年》:“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宫之奇谏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从之……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其虞、虢之谓也。’”
虞、虢两国都是周初分封的姬姓诸侯方国,地处周、晋、秦三国交界地带,虽然地狭国小,但地势十分险要,虞扼茅津(黄河三大古渡之一,位于今陕西山西省运城市平陆县城南茅津村),虢据郩函(郩山和函谷关,自古为险要关隘,今在河南灵宝市、陕县范围),扼制晋、秦向东发展。
虞国和虢国的祖先都是周太王古公覃父的后裔。古公覃父有三个儿子:长子太(大)伯,中子仲雍,少子季历,季历的儿子是姬昌,也就是后来的周文王。姬昌生有圣瑞,古公覃父贤之,曾有意无意地说过:“我后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韩诗外传》)?”太伯知道古公覃父想立季历为嗣,继而传位于姬昌,于是就托言去吴地采药,和仲雍一起离开岐下,一去不返。武王克殷之后,曾派人深入吴地去寻找太伯和仲雍后人的踪迹,此时太伯已去世多年,仲雍的后裔周章已在吴为君,于是武王封周章弟虞仲于“周之故夏虚”(《史记·吴太伯世家》),是为虞国。虢国的先君虢仲、虢叔是季历的儿子,他们和周文王是同母兄弟,文王实施“翦商”大业时,他们“为文王卿士,勋在王室,藏于盟府”(《左传·僖公五年》)。
西周时期,虞、虢两国虽然没有多大发展,但因地处王畿范围,也没有受到多少侵扰,勉强维持而已。东周以后,王室式微,诸侯争霸,两国情势岌岌可危。
虞国国君虞公昏庸无能,贪婪成性,他的弟弟虞叔有一块宝玉,他便向虞叔索取。虞叔是个明白人,他说:“周谚有言:‘匹夫无罪,怀璧自罪。’我为什么为了身外之物而招惹是非呢?”于是他就把宝玉献给了虞公。可是虞公贪得无厌,又向他索取宝剑,虞叔说:“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虞叔向虞君发起攻击,虞君被迫出逃共池(《左传·桓公十年》)。
晋献公在位期间,采纳了辅臣士蒍的计谋,平定内患,始作二军,奠定了晋国强盛的基础,并开始图谋争霸。晋国对外扩张,首先必须打通向东发展的通道,因此虞、虢两国首当其冲。春秋时期,诸侯兴兵讨伐必须师出有名。虢国的虢仲在晋国曲沃武公发动内乱时曾率芮、梁、荀、贾四国军队讨伐晋国,而且长期以来“虢为不道,保于逆旅”,频繁骚扰晋国南鄙(《左传·僖公二年》),晋国兴兵讨伐虢国,师出有名。但是从地理位置来看,晋、虢两国之间隔着虞国(虢在虞南,晋在虞北),所以晋国伐虢必须借道于虞。晋大夫荀息给晋献公出了一个计谋,利用虞公贪图财物的弱点,用产自于屈地的良马和产自于垂棘的美玉来向虞公借道。晋献公开始有点儿舍不得,他说:“这些都是宝物。”荀息说:“若得道于虞,犹外府也。”意思就是,如果能够假道于虞,虞国就是晋国的囊中之物了。晋献公又说:“虞国忠臣宫之奇仍在朝中辅政,估计他会全力劝阻的。”荀息说:“宫之奇虽然为人正直,但是性格懦弱,他不会冒死强谏的。况且宫之奇比虞公年长不了几岁,虞公与他关系亲昵,因此不会听从他的劝谏。”晋献公后来采用了荀息的计谋,派荀息带着宝物去向虞公借道,虞公见到宝物,不仅同意借道,而且还甘愿担任讨伐先锋。宫之奇屡谏不听,只好作罢。当年夏天,晋里克、荀息帅师会同虞师讨伐虢国,攻克下阳(虢邑,在今山西平陆北)。这是发生在鲁僖公二年(公元前652年)的事情,《左传》和《史记》均有记载。《春秋经》载:“虞师、晋师灭下阳。”《左传》发微曰:“先书虞,贿故也”。杜预注曰:“虞非倡兵之首而先书之,恶贪贿也。”其实这些解读均有误,《春秋经》“先书虞”,并非“贿故也”,而是根据周初分封时的亲疏位班之序,因为虢国先祖为太王之昭,是周武王亲自分封的诸侯国,而晋国先祖唐叔是周成王母弟,是周公辅政时分封的诸侯国,晋国在位班上比虞国晚了三辈。
虞、晋两国伐虢三年后,也就是鲁僖公五年(公元前649年),晋国再次向虞国借道伐虢,宫之奇竭力劝阻虞公,他说:“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从之。晋不可启,寇不可玩,一之谓甚,其可再乎?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其虞、虢之谓也。”然而虞公不听劝谏,他说:“晋,吾宗也。岂害我哉?”宫之奇说:“大(太)伯、虞仲,大(太)王之昭也。大伯不从,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季历)之穆也,为文王卿士,勋在王室,藏于盟府。将虢是灭,何爱于虞。且虞能亲于桓(晋桓公)、庄(晋庄公)乎,其爱之也?桓、庄之族何罪,而以为戮,不唯偪乎?亲以宠偪,犹尚害之,况以国乎?”宫之奇确实目光敏锐,他知道晋献公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君主,绝不会顾念血缘亲情,即便是晋国公族也能痛下杀手,何况血缘关系更加疏远的虞国呢,所以他劝谏虞公千万不要对血缘亲情心存幻想。虞公又说:“吾享祀丰洁,神必据我。”宫之奇又说:“臣闻之,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惟德繄(是)物。’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冯依,将在德矣。若晋取虞而明德以荐馨香,神其吐之乎?”宫之奇的这段话代表了当时的一种进步思想,虞公祭祀鬼神而不修德爱民,是不会得到鬼神庇佑的;换言之,如果晋侯勤修其德,宽惠爱民,即使违反道义兼并了虞国,也一样能得到鬼神的庇佑。然而虞公不听宫之奇的劝谏,再次同意晋国借道的请求。宫之奇意识到虞国必亡,于是带领族人离开了虞国,临行前他对人说:“虞不腊矣,在此行也,晋不更举矣(《左传·僖公五年》)。”当年冬十二月,晋灭虢。晋军回师后驻扎在虞国,顺势又将虞国灭了。虞国被灭后,虞公和大夫并伯等人被羁押到晋国,晋献公把他们当做自己女儿的随从嫁到了秦国。
在强权政治面前,所谓血缘关系和鬼神观念通通灰飞烟灭,值得记取的只有“唇亡齿寒”的历史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