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发一张“纳税证”?(2010年5月6日)
(2010-05-06 15: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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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务部门红证契税纳税人杂谈 |
分类: 日志 |
我不善理财,但爱琢磨,而且多以局外人的身份瞎琢磨。一日,我一琢磨,突然发现税务部门亏欠我太多!
作为一个自然人,我所有的生活来源,都靠按月领取的工资收入,同时我还必须按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虽然我不情愿,但这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细算一下,我每个月纳税几百元,一年就是大几千,十年就是好几万,一生至少几十万,上缴了一辆好车的钱!此外,我银行的存款还必须缴纳利息税,买卖股票还必须缴纳交易税,一辈子到底缴纳多少,估计谁也没有认真计算过。
涉及到自然人必须缴纳的税种还有大宗消费税,比如购房买车。我买车时,按照当时购置附加税的规定,车款超过20万元,纳税比例就要提高几个百分点,需要多缴1万多元的税款,因此4S店建议我把购车发票改为19、8万元,这是合理避税,但麻烦的是以后车辆转让时会产生歧义。买房也是这样,买房人必须按照购房款的一定比例缴纳所谓“契税”,契税比例由政府根据楼市情况适时调整的,一会儿2%,一会儿4%,也就是说,买一套100万元的房子,至少要缴纳大几万元的税款!不论有钱没钱,谁都得购置房产,所以人人都有义务纳税。几年前,一个搞房地产的朋友开发了一个楼盘,我买了一套,他优惠我5个点,我在办理房产契税时,窗口里的人说,我的房价低了,必须按照他们的评估价纳税,比如我的购房总价为50万,他们的评估总价为60万,我就必须按60万的总价纳税,如果当时的契税比例是2%,我就得多缴2000元的税款,这是什么逻辑?我当即和他们理论,购房发票明明是50万,为什么要我按60万纳税?如果你说房子值60万,那么我买给你要不要?那人不置可否,我也没敢过多纠缠,暂时把申报材料撤回来了。回到家后,越想越觉得窝囊,就打电话找了一个国税局的朋友咨询,他说那是地方财政部门代征的地税,他也不大清楚,言下之意就是地税政策复杂多变,随意性较大。过了几天,我又去办理契税,窗口里换了一个人,二话没说,直接按50万的总价办了。我感到纳闷,征税应该是很严谨的事情,他们怎么会如此随意?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有许多隐性的税收,七七八八加起来,肯定也不是小数目,但从来没人告之我们,我们只好当冤大头。最近有关部门又在放风,国家正在研究,不久即将开征物业税和遗产税,我们又得履行义务了。
话题再回到“税务部门亏欠我太多”上来。我目前的收入大致属中等偏下,消费自然也是这个水平,但经过粗略统计,我一辈子缴纳的税款,少说也有几十万,可税务部门为我做了什么?什么也没有!逢年过节连一个问候致谢的短信都没有!他们就是大爷,收我的钱是天经地义的!在美国,每年4月份政府都会组织一大批志愿者为低收入家庭报税提供服务,帮助他们尽量少纳税,合理纳税,而我们的税务部门则是唬我们、坑我们多缴税。
我又开始“瞎琢磨”了,我觉得税务部门应该给每一个纳税人办一张“纳税证”,上面动态地记录了每一个纳税人的纳税总额,并根据纳税总额不同,设计“蓝证”、“绿证”、“红证”三种,纳税总额在50万元以下者持有“蓝证”,50—100万元的持有“绿证”,100万元以上的持有“红证”。不同的“纳税证”,在享受社会公共资源(文化、教育、医疗、金融、交通等)时可以相应得到不同程度的优惠服务,比如医疗可以享受“特约”,子女教育入学可以加分,金融服务可以享受VIP,不用排队等候,等等。我提出这一设想,也许不可行,但绝对有道理,因为社会的公共服务是由纳税人出资维持的,多纳税的人理应多享受。此外,这样做还可以激发纳税人的荣誉感,把“纳税光荣”真正落到实处。
总之,我觉得税务部门应该实实在在地为纳税人做点儿什么,别整天摆着一副大老爷的派头,倒好像是我们祖上欠你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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