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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水斋主卞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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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与效率(2010年4月25日)

(2010-04-25 18:27:27)
标签:

公平与效率

不合理

科举制度

职位

合理性

分类: 日志

今天又是一年一度的“公考日”,成千上万的莘莘学子将为一个公务员职位走进考场,接受考验与选拔。

“学而优则仕”,是两千多年前孔老夫子定下了的调子,但如何“仕”,他语焉未详。经过数百年的实践摸索,到了隋朝,终于创建了科举制度,完成了通过考试选拔人才的制度设计与安排,这是中国对于建立现代行政管理理论体系的一大贡献(另一大贡献是监察制度)。此后的一千多年间,科举考试一直是历朝历代选拔人才的主要途径与方法。时至今日,此风愈演愈盛,每年参加“公考”的报名人数不断刷新,数百人,甚至上千人竞争一个职位的新闻也屡见报端。

任何一种社会制度的安排,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同时也蕴含着其必将被淘汰的不合理性。一般来说,制度在创立之初,其合理性占主导,但是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其不合理性就渐渐显现出来,甚至成为主导。科举制度,并由此发展而来的“公考”制度,其合理性在于“公平”,不管什么人,一张试卷见高下,一次考试定终生;其不合理性则是没有体现出“效率”。

在“公考”中,应该坚持“公平”优先的原则,还是“效率”优先的原则?这需要我们首先对“公平”和“效率”这两个概念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恕我直言,现在“公考”中的所谓“公平”原则,其实达到的效果只是表面公平,实则不公平,程序公平,结果不公平。我们知道,每一个“公考”应试者在知识结构、能力素质、思维方式等诸多方面与其他人都存在着差异,人与人之间的这种复杂差异,绝非一张试卷就能够区分的,因此最终的入围者未必就是最优秀的、最合适的。每当考试结果出来后,所有的人只能两手一摊说:“没有办法,规则就是这样的。”这样的结果无异于撞大运,有何科学可谈?再说职位,每一个职位对应试者都有特定的要求,一张试卷也是根本无法体现出这种职位要求的,因此往往是与职位最匹配的人没有入选,入选的则是“乌龙球”。战国时期的荀子曾提出一个著名的哲学命题:“惟齐非齐。”所谓“齐”,就是“公平”。意思是说,结果的不公平,才能体现出规则和程序的公平;结果的公平,恰恰说明规则和程序不公平。“公考”就是这样:规则和程序对所有人来说,可能是公平的,但结果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却是不公平的。

为什么许多人都热衷于规则与程序?因为这样既可以不动脑子,又可以不犯错误。

追求“效率”,这是所有管理活动的内在要求。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目的不是要向社会彰显“公平”,而是要公务员高效率地工作,因此“公考”理应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如何在“公考”中体现“效率”优先原则呢?简单的办法是,把公务员的招录权交给最接近职位的管理者。比如某局要招人,就由部门领导直接决定招录办法,设定招录程序,确定招录人选。为什么提出这样的设想,基于两点理由:一是这些部门领导最了解职位要求,因此能够按图索骥,选择与职位匹配度高的人;二是他们(绝大部分)肯定会比负责“公考”部门的人更加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的,因为招录的人是为他们干活的,如果选拔的人不能胜任工作,岂不是自找麻烦,砸自己的饭碗?

“公平”是适用于整个社会各项事业的泛原则,“公考”,作为选拔人才的一项制度,不可能只把“公平”原则作为唯一原则,而应该根据公开选拔人才的特殊要求,更加凸现和坚持“效率”的原则,这就像在体育中,举重通过力量来体现“公平”,体操则通过灵巧来体现“公平”一样。

写下这段文字,我只是想向所有参加“公考”的学子表达我的祝愿:祝你们“公考”成功!如果考取了,并不能证明你有多大能耐,只能说明你运气不错;如果落选了,也并不能证明你能力差,只能说明现行的“公考”制度没能让你充分展示你所有的才华。不过没关系,等你以后当上文学家、科学家、董事长或博主时,你会为今天的落选而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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