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流动制”纯属瞎折腾
(2010-02-26 11: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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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昏招教师荣誉感成就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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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流动制”纯属瞎折腾
教育、医疗和住房,是当今民生的三大热点问题,不仅民众和媒体热议,“两会”代表和委员也高度关注。在社会舆论的重压之下,政府主管部门常常是疲于应付,昏招迭出。前几天在江苏省政府法制办的网站上公布了《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又提出了实行“教师流动制”,具体内容是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六年的,应当流动”。
据说实行“教师流动制”,主要目的是要逐步割断教师与学校的联系,从而实现教育资源均衡化。但我们知道,教师管理(业务考核、评级考级、职务晋级等),主要是以学校为单位来实施的。割断联系,势必就会削弱管理。从事教师这个职业,责任心是非常重要的。教师的责任心一方面来自于教师的内在素质,另一方面也来自于外在的科学、合理、完善的考核机制。
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大多数情况下是由一个人来完成某一方面的教学任务的,因此其成就感和荣誉感特别强。不可否认,这种成就感和荣誉感,部分来自于对学校的归属感。至今为止,即使是教育发达的欧美国家,教师在作自我介绍时,都说自己是某某学校的,而不是说自己是某某地区的,可见教师对学校的归属感是无法替代的,有时这种归属感还能成为激发教师勤奋工作的巨大动力。割断联系后,教师不断在陌生的工作环境和工作伙伴中漂泊,既无集体荣誉感,又无个人成就感,教师也就成了一个养家糊口的饭碗。
教师,并不是一个掌握权力的岗位,因此不用担心教师和学生或家长形成什么利益关系。相反,教师需要的是一个稳定的、熟悉的工作环境,这样他们才能有条不紊地实施自己的教学计划。割断联系后,他们需要不断地面对和适应新的工作环境,这就无谓地耗去了他们许多宝贵的时间和精力。
此外,教师流动肯定会给许多教师带来诸多生活不便,离家近的变远了,离家远的更远了。为什么教育官僚们在实施所谓“教育资源均衡化”计划中,却不能顾及到“以人为本”这一重要原则呢?
我可以肯定,实行“教师流动制”是非教育人士想出来的“昏招”(因为这明显违反教育的基本规律和常识),可笑的是,如此“昏招”竟被我们的教育行政官员们接受了。这让我们又一次见识了教育行政官员们“瞎折腾”的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