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投资收益对冲利润分配的分录中,为什么要增加年末未分配利润?
(2022-03-18 07:28:32)分类: 财税宝典 |
投资收益和利润分配对冲的分录是这样的:
借:投资收益、少数股东损益、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提取盈余公积、向股东分配股利、年末未分配利润
这也被江湖上称为第二个核心抵销分录。
很多人看到这里就懵了。虽然借贷双方是平的,似乎没啥说的,但是,都知道年末未分配利润有贷方余额时,表示增加未分配利润;那么关于最后这笔分录,为什么要增加子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啊,不是说好要把投资收益和利润分配等这些家伙对冲掉吗,怎么反而增加年末未分配利润呢?
很费脑筋的。到底该怎么理解呢?
你联想到第一个核心抵销分录是怎么做的吗?如果结合第一个核心抵销分录就好理解了。那个分录是这样的:
借: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商誉
贷:长期股权投资、少数股东权益
看到了吧,第一个核心抵销分录把母公司长投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做了对冲,那自然地,抵销母公司长投的同时,把子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抵销完了。
这就不合理了。
因为在现行合并报表制度的大思路里,希望把子公司净利润按自己享有份额保留到合并报表的年末未分配利润里。
如果仅仅从第一个核心分录看,合并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里将不再包含子公司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只有在做了第二个核心分录后,把第一个核心分录干掉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又找补回来了,合并后年末未分配利润里才包含子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对吧?
只有在合并后年末未分配利润里包含子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子公司净利润才可能按母公司享有份额保留到合并报表的年末未分配利润里,这应该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