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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提“化学酱油”的老话恰是责任归位

(2011-08-11 19:08:01)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评时说

周明华

山西醋勾兑风波未完,酱油又被卷了进来。近日,港媒曝出用水解植物蛋白等7种化合物可配制出可能致癌的“化学酱油”,与酿造酱油从口味和质感都相差无几。8月10日,中国调味品协会常务副会长卫祥云称,“这样的报道很不准确”,所谓“化学酱油”是老话重提。包括水解植物蛋白在内的7种化合物都不是非法化学物质,酿造酱油和配制酱油之分,不属于食品安全问题。(8月11日《新京报》)

 

我不苟同卫副会长这个“老话重提和不属食品安全论”。如果我们几乎餐餐必用的酱油真是“化学酱油”,而按现行《国家酱油食品安全标准》、《国家食醋安全标准》,配制酱油中酿造酱油的比例不得少于50%,意即不含任何酿造酱油、只用化学物配制的“化学酱油”是违规的。市场上果真存在鱼目混珠的情形,“老话”一直未有效释疑,我们不但该不断重提,而且应推动这一问题的彻底廓清。因为消费者不是化验员,不可能背着化验仪器到超市量化勾兑酱油与酿造酱油的比例。

 

老话重提的目的,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用捂、盖、拖的惯常作法于主动、尽快解决问题不利,也是对消费者食品绝对安全的不负责任。香港城市大学生物化学系副教授林汉华称,“化学酱油”和平时买的酿造酱油在口感、质感都很相似,几可乱真。化学酱油中的水解植物蛋白质需通过酸来制造水解过程,若生产商采用的是盐酸,过程中将会释放出致癌物质三氯丙醇。如此显现或潜在的大害,而我们的监管环节又无法杜绝生产商采用盐酸来制造水解过程,那我们还有一丝理由允许他们“勾兑”比例不超50%吗?

 

换句话说,既然我们的食品生产厂商目前的商德指数连续看跌,在“低成本、高收益”的利益驱动之下,他们常常丢失基本道德与耻感,尚难以自我约束,那么,我们的相关标准拟制部门为何还要漠视这一致命问题,继续冒这个险——允许他们“勾兑”比例占五成呢?恕我直言,这有点存心添乱的味道。酱油是与人们生活关系最大也是对我们身体影响最大的食品,我们的标准在如何防范不良厂商使用盐酸来制造水解过程未明确的情形下,便大开“化学酱油”所占比例的绿灯,这明显不妥。

 

不知道有关机构的公仆为之感到不安否?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有的疲沓现状,实际上只需手指一碰,窗户纸就会被捅开。以中国之大,出现的问题可谓林林总总。不管是红心鸡鸭蛋、还是下蛋的鸡鸭;也不管食品保鲜膜含毒,还是某些农副产品农药含量超标;不管是豇豆“含毒”,还是长江中的鲤鱼和鲇鱼测出壬基酚和辛基酚,等等,这些东西在百姓眼中的安全系数越来越低了。甚至还一度曝光,不少食品还存在标准“内外有别”的现象。

 

我们除了首先全盘清理并大修那些早显落后的食品安全标准外,还需明确和强化监管者在监管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责任和究责措施。比如,让食品安全系数高低与官员的乌纱帽的“松紧度”紧密相连,哪个地方发现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哪个地方在用盐酸来制造水解过程以配制酱油,就把工商局长,质检局长和政府食品办主任甚至主管食品卫生的副县长、副市长全部撤职。这样做,才是敢动真格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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