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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应有放下身段去真纳谏的习惯

(2010-10-16 01:38:36)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评时说

    周明华

关于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引起关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进行了解答。曹长庆否认了提价档定得过低的说法,并否认“实施阶梯电价后,电力部门是唯一的受益者”的说法。他说:“我认为这个观点有些偏颇。实施阶梯电价的出发点是促进节能减排。从这个角度说,我们每个人都将是阶梯电价制度的受益者。(10月13日《中国青年报》)

   

“每个人都是受益者”,这观点未免太主观、太武断了吧?发改委可以代表电价最高监管者,甚至可以代表那些一直巴望涨价的电企,却无权也莫法代表所有的特别是那些中低收入人群的民声。针对百姓的诟病,有关部门及时诠释固然不错,但把解答的主体内容都弄成为电企说话,甚至美化用电涨价,那就不是真地放下身段要广纳民谏了。说为了节能,说国际惯例,这些老掉牙的涨价理由,谁都听得耳朵起茧了,没必要再来折磨咱们一次。

 

发改委这次弄出的“阶梯法”方案是这样的,第一方案中,第一档电价将覆盖全国70%的居民用电量,按全国平均用电水平,该档电价月均用电量110度;第二方案中,第一档电价将考虑覆盖80%的居民用电,月约用电量140度以内电价每度涨1分钱。两方案的第二、第三档用电涨价。比如第二方案中,用电超270度以上,每度电价提高不低于0.2元。另外,两方案在提及缘何实行阶梯电价的理由时,都以“以体现资源稀缺状况、补偿环境损害成本”示之。

 

这咋能不让人腹诽呢?明眼人一看即知,电企与管理者终于还是把煤电差价的负担与责任面无表情地平摊给百姓了。事实上,不管是发改委还是电企,拟涨价的核心理由有三:一是利润下降,二是成本压力,三是保护资源。诸如此类的理由当然不值一驳。但他们总爱不厌其烦地多次提出,为的是尽快将居民用电价格上涨变成现实。若真心忧惧资源稀缺,那就该双轨运行,而非单轨前进。既然超过一百多度的用电量就涨价收费,那么居民用电量少于140度也该降价收取。这么浅显的道理,根本用不着继续辩解。

 

事实上,我国电企利润即便下降,也是数额可观的。不久前公开的数字显示,2009年国家电网实现利润虽然较2008年下降54%,但利润总额高达45.2亿元;加上此前工业用电价格已先于居民用电价格进行了调整,每度上调2.8分。要我说,要纾解电煤价扬10%带给电企的成本压力,并非只有不顾民意诟病而联手涨价一条路,电企可行之路还多。比如内部挖潜、科学合理地配制市场资源、大幅减小人力成本等。电企老总月薪动辄一二十万元,连抄表工月薪都能上万,职工用电全员免费,空调四季运转,这岂不消耗代价昂贵的管理成本。

 

在近年来民生成本高企的语境下,对大多数中低收入人群而言,面对“中国在基本民生方面的投入占GDP的比例在全世界排名垫后”,以及工资袋数年未见鼓胀迹象的现实,每一次涉及基本民生用品的价涨,都会使他们雪上加霜,他们当然对此深恶痛绝。我们的公共管理者与靠国资扶持而起的电企,理当作号准苍生脉搏的时代责任人,要纳谏就要“广纳”和“真纳”,不要一不留神又将其弄成一种看起来很时髦的“纳谏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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