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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华
四川泸州市瑶竹园小区的龙马潭区交通局长谢林不满每月50元的停车费,与63岁的物管老汉陈大文发生冲突。陈打电话要求谢及时交已欠两年的停车费,谢林说“交个×”“老子要找人来整死你!”回到小区后,老汉称耳根被交通局长打了一拳,谢林否认喝酒打人,当时只是推了他一下,“我车上装有酒,酒气跑出来了,身上就有。”当地已介入调查。(7月31日《华西都市报》)
见过扯皮高手,但还没见过这么扯皮的。装在车屁股里的名酒,居然可以香气四溢到人身上,而且“酒香”认定了路线,只一直劲地往谢局长的大嘴巴里钻。这恐怕是今年上半年以来最雷人的扯皮官话吧!一个小小的区交通局长,不过一个股级干部,为何住得起250.06平方米大面积的豪华住宅,为何“车霸”小区一方长达两年之久不交停车费?难道老汉摧其交费还理亏了,触犯了局长的“官威”,于是恶语与拳头相向不成?
我们当然不能把谢局长的“酒气跑我身”的胡话当回事,因为在一些地方,官场大快朵颐的场面的确不少,中国的好吃好喝的能力早已是名声在外了。之前有专家的数字称,我国公仆公款吃喝,一年就可以酒杯一端轻松啖掉一个三峡工程。所以如今公仆喝几瓶名贵“官酒”,我们现在早就“审酒疲劳”了,已无生气之劲了!倒是作为由纳税人养活的人民公仆的谢林,你喝就喝呗,竟将气往一个老人身上洒,这一恐吓之语一出,这一拳头一抡下去,实实在在地将“仆”字抡至九霄云外去了。
原因有二:其一,谢局长挥拳打人的那天是7月29日,周三,而且是下午上班时间,一局之长在工作日的中午竟然到酒店聚集喝酒,且是醉酒,走起路来都打偏偏。这种状态还自驾车,管交通的局长,怎么能醉酒驾车呢?无疑这严重违反了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处分条例。可以说,这种行为是不称职;其二,再者,国家公职人员如此乖张暴戾,违法以恐怖语言震慑公民,而且铁拳挥向所服务的百姓,已故意侵犯了公民的人身安全,对公民身心健康构成伤害,这种行为当属严重违法乱纪行为。
显然,谢林的拳头抡出的还是自己身上业已存在的“官气”与匪气,摆出的还是“官谱”。我就不信,当谢林面对可以做自己父亲的陈大爷时,面对73岁的可能当自己娘的邻居的劝架时,依然恶语相向,真的就烂醉如泥到忘掉一切的地步?当他愤怒的拳头举过头顶,挥向百姓时,他脑中就一点没有“服务于民、法律在上”的从政意识?谢林肯定还是有的,然而,一种把一地当作他自己权力耍横的封建割据思维在此时占了上风,把脑中仅存的一点公仆与法律意识抛弃了。
行文至此,我们不禁要问,如此“以己为本”的官德和法律意识严重沙漠化的官员,是怎么一步步混到区交通局局长的岗位上去的?这样的交通局长会管好一地的交通建设与道路安全吗?无疑,没有一套堵塞缺失公仆思想的“问题官”混进来的制度性闸门的常态和有效设置;没有对各级官员在面对各种诱惑的“他控”体系的全面构成,任何在耍横官威暴发时的“自控”都显得不堪一击。我们期待对“打人局长”的跟进严处,以震慑后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