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盯工薪阶层的个税已背“调节贫富”本义
(2009-05-12 16: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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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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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不能在“个税全员全额申报”中缺位
周明华
我国将在今年年底前,将所有扣缴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也就是单位为职工代扣个税后,须向税务机关报送职工的基本信息、职工收入、扣缴税款等相关涉税信息。据悉,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各地要加大推广应用财产行为税税源监控管理平台力度,2009年6月底前全国基本安装到位。全面加强四大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5月10日《京华时报》
年底实行个税全员全额申报,国税总局的这一通知,应是今年国家个人所得税从分类征收到综合征收的改革方案的一种大步践行。但有一点很明确,目前个税征收尚有较为明显的制度性缺陷,真正的高收入者有政策环境与技术能力漏征,或者说根本征收不到;而广大工薪阶层成为了这一旨在调节贫富落差的主要义务人。加之近一年来的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工薪阶层的家庭中常有失业成员的增加,而纳税的尺度与额度却难以实现制度性互动。
当前个税征收给工薪阶层带来的影响,实际上正在偏离着税收的公平与正义。这种疲沓背离了个税作为一种累进税的收入再分配的本质功能,不但未在调节贫富落差上立有“寸功”,反使处于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渐次加重。在美国,有句俗话:“世上有两件事你逃不过:一是死亡,一是缴税。”税收是美国政府的财政基础,个税则是整个税收最重要的部分。在近几年美国财政总收入中,平均约有43%来自个税。但担此重任的并非工薪阶层,将近50%工薪阶层只承担联邦个税5%,10%最高收入者承担个税60%之多。
反观我国,拥有权力与巨富者,往往同时拥用政策捷径与“避税技艺”。近10年来,基尼系数已达0.447,已超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有权威数字称,中国富人约占总人口20%,然其缴纳个税不及个税收入10%;2004年全国个税收入1700亿,其中65%来源于工薪阶层;2007年的个税收入达3185亿,逾六成的来源仍是拿工资吃饭的公民;2008年,以工薪阶层为纳个税主体的格局丝毫未被有效的制度打破。
别以为这些数字没有体温,实际上,它可是时时刻刻在度量着民生冷暖。不仅工薪阶层纳出的税款在监管环节上更多表现为雾里看花,就是他们最基本的“按家庭成员计个税”的要求也总不见实质性回应。这一系列与大多数公民收入不佳状况相背的数字,也早就在坊间成为大家诟责的焦点。然而颇让人不悦的是,个税起征点调高与个税征税办法改革的这种民意表达始终难以找到着陆点,他们权利表达,更像是深山老林中的一声无人回应的鸟鸣。
公民渴望的是个税在征收中能以人为本,打破垄断格局、实现行业分配上的大体公平,让个税抵达“宽税基、严征收”之要旨,尽快解下工薪阶层肩上的个税重担,将其转到真正需要大量缴纳个税的富人身上。这需要意识先行,在政策的高端注入公平意识,并让各阶层特别是工薪阶层充分主张权利;再行打破原有技术性屏障,比如国家公民财产信息技术设置,于此平台上,任何权力无法隐身。在这方面,国际上通行的现成办法颇多,我们不妨采取有取舍的“拿来主义”的办法,可以降低行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