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椅位排排坐,过一周“官瘾”就下
(2008-10-18 17: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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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杂文杂音 |
周明华
从云南罗平县委组织部的一句玩笑话开始,经过该部实险“一周部长”一个月后。7月15日,罗平县县委决定将教育局、建设局、交通局等7个窗口单位作为试点,开展第一批“一周局长”工作,轮流充当一把手的活动升格成为了制度。县委要求,干部职工人数在25人以下的,应在全局职工范围内进行;干部职工人数在25人以上的,可以在中层干部中开展。(10月16日《都市时报》)
按罗平县委书记高阳的话说,“试行‘一周局长’制度,主要是想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大局意识,培养一般干部职工换位思考的能力。”我却认为此举明显不妥,在实险与试点过程中,一不留神便跌入双重行为误区:一是将任用和提拔干部过余儿戏化、娱乐化、新奇化。说难听点,简直就像小孩子在玩家家游戏;二是此举明显违法违规,理应尽快叫停,减少负面影响。
首先,县委组织部部长和各县局局长,是一个公共管理服务机构的一个职务,它不是一把可以试座一周的玩具软椅。这周你干局长,下周你叫我“局长”的轮流当官制,虽然存在让更多职工提升大局意识与公仆意识的可能,但外力促动提升的技术含量低弱。通俗点说,这种局里“人人有份”的大锅饭做法,除了让机关干部职工如云飘过似地过一盘“官瘾”之外,只能增加体验者的新鲜感。另外,真难想像这种戏剧指数颇高的“轮流坐桩制”的意义所在。
公仆之所以存在职级之分,是因为其肩上的职责有大小之别。这种走马灯似地将职级当光环,视职责为摆设,只会让一局的工作服务制度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就拿政策决策权与日常处置权来说,“一周局长”能提笔签字吗?再如, “一周局长”薪水咋办?如果任期一周中享受局长待遇的话,那么在这个局里吃财政饭的“局长们”必将乱成一锅粥。我们容易想像到一局的现状:不仅“一周局长”干不了“局事”、签不了账单,而且,每天机关干部们都乐此不疲的回味着、设想着这段短暂而虚无的局长经历,无疑容易荒芜自己的本职工作。
再说说此举的违规违法。我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有一整套的原则与程序,在第12章第63条第一款指出,“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同条第三款特别规定,“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而《公务员法》第46条明文规定:“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我不愿相信,县委特别是县委组织部会不知道这种“轮流制”是一种于法无依的冲动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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