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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杂文杂音 |
周明华
最近一则来自国家旅游局的“新闻吹风”,相关部门拟将黄金周的部分假期分摊到中秋、端午等传统节日上,新方案有望通过。10月15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上周,该报社会调查中心的一次调查显示,在3183名受访者中,有59.2%的人赞成把长假“化整为零”均摊到几个传统节日中去。同时,更多的人期望公众应有机会参与到这个休假方案的修订进程中去,而不只是被动地等待有关结果。
我一直对旅游局这个“化整为零”的“新闻吹风”耿耿于怀,何以休假这项事关每一个中国公民休假的民生大事,绕了几个大小不一的圈子后,仅仅落到直接与旅行消费和旅游收支关联的旅游局头上呢?恕我直言,这种显现或潜在的利益驱动与政策制定部门“私性”因素,势必让拟制休假方案者朝着公民利益的反向行走。因为,他们首先思考的可能不是公民旅行成本的降低,旅行路径的快捷与方便,而是旅游产品的创收与旅游产业的迅速扩张。
在这个时候,离旅游、休闲利益较远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该有及时出现的理由。因为我国《劳动法》规定,公民有劳动休假的权利,而“带薪休假”实则已是中国公民劳动后休假的一种法律赋予的权利。保护劳动者的休假权利,就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应有之义、应尽之责。而旅游局垂注“黄金周”,除了发展国家的旅游大业之外,想得更多的是黄金周的“含金量”问题。至于保护公民的休假权,属于他们案桌上商议的题外话罢了!需要正常和保证休假者再急,也“急”不出个“子目”来。
所以,之所以有过半公民不赞成把长假“化整为零”均摊到几个传统节日中去的无奈意愿,并非他们对“黄金周”有如何好的认同度,也非大家认同“黄金周”这种强制休假的制度如何之好,而是与目前《劳动法》所规定的“带薪休假”的权利尚未得到法律与制度的切实保障有关,与一些呵护“带薪休假”正常履行的公共监管者,未切实负责行动起来有关。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或许执行起来没有多大问题,而一大批股份制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几乎都在变着戏法地拒收着这张“带薪休假”的法律单子。
实际上,休息、休假增多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公民民生实境好坏的试金石。如果要俯身倾听民意,系挂苍生,与其将“黄金周”化整为零,倒不如一年直接增加几天传统假日即可,我们没必要按照“非此即彼”的短视思维行事。当前社会亟待的不是削减“黄金周”,而是尽快摸准处于中国较低层次的数亿劳动者的“带薪休假”实况和劳动法执行的环境,按《劳动法》规定将节假日、双休日、年休等落到实处。没有他们的休假和谐,任何为“休假政策”都将脱离民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