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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1篇•再谈整体价值论

(2013-05-28 18:49:32)
标签:

投资理念

实战技法、

股票

股票投资

分类: 投资理念

第341篇•再谈整体价值论

谷为陵

 

 

    这两天,我看到网友留言,他们对于整体价值论的三个关系式还有一些疑惑,我今天再解释一下。他们的疑惑是,对于如下的三个关系式:

 

     公式1:整体价值=内在价值+投机价值

 公式2:投资价值=内在价值-股价

 公式3:投机价值=股价-内在价值

 

    假若将公式3代入公式1,则得出“整体价值=股价”,这是什么意思?另外,将公式2与公式3合并,则得出“投资价值+投机价值=(内在价值-股价)+(股价-内在价值)=0”,这又是什么意思?这些反常的结果,是否意味着以上的公式不成立呢?

    我本来没想将整体价值的概念搞得太复杂,我只不过是想用最简单的表述让大家知道整体价值的构成,以及投资价值、投机价值与整体价值的关系。但是,简化的方法反而带来了歧义,让大家在理解上产生了困难。我就拿以上的三个公式来说,若单独审视任何一个公式,它们都是绝对成立的,但为什么将它们放到一起,就会出现以上的异常结果呢?看来,我还不得不把话说圆了。我要说的是,以上公式2与公式3之中的股价是不同的,严格地说,公式2与公式3应该稍作修改,用如下的表述方式:

 

    公式1:整体价值=内在价值+投机价值

 公式2:投资价值=内在价值-股价1

 公式3:投机价值=股价2-内在价值

 

    我现在将公式2与公式3中的股价进行了标记,分别记为“股价1”与“股价2”,这是因为两个公式中的“股价”一项确实是不同的。公式2的“股价1”是低于内在价值的,且是当下的股价,因为只有股价低于内在价值的时候,股票才具有投资价值,而公式3的“股价2”是高于内在价值的,且是预期股价,代表投机价值的上限值。

    “股价1”和“股价2”是什么关系呢?它们两者绝不相等,两者既有可能同时存在,也有可能不能同时存在。

    当“股价1”和“股价2”不能够同时存在时,有两种可能的情况:其一,是当股价跌破内在价值,且股票没有投机价值的时候,那么,只存在“股价1”,而“股价2”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整体价值=内在价值。比如,某只股票的内在价值是10元,但股价跌到了5元,且该股没有什么投机价值,那么,该股的整体价值就是其内在价值的10元,该股的投资价值空间=内在价值-股价=10-5=5(元)。其二,是当股价高于内在价值,则股票没有投资价值,则“股价1”不存在,只存在“股价2”。在这种情况下,整体价值=内在价值+投机价值=股价2。一定要注意,这个“股价2”并非是指当下的股价(用股价0表示),而是指预期股价,是投机价值的上限值。比如,某只股票的内在价值是10元,但股价已经涨到了15元,则该股已经没有投资价值了。但是,若该股存在投机价值,且投机价值空间为10元,那么,该股的整体价值=内在价值+投机价值=10+10=20(元),或者说,该股的投机价值上限值“股价2”=20(元)。在这种情况下,该股理论上还有5元的股价上涨空间。

    当“股价1”和“股价2”能够同时存在时,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当股价跌破内在价值时,但股票却同时具有投机价值,那么,不仅存在“股价1”,而且存在“股价2”。在这种情况下,整体价值=内在价值+投机价值=股价1+投资价值+投机价值=股价2。比如,某只股票的内在价值是10元,但股价跌到了5元,但该股还具有10元的投机价值,那么,该股的整体价值=5+5+10=20(元),或者说,该股的投机价值上限值就是股价2=20(元)。

    由于股价1与股价2是不同的,所以,公式2与公式3不能够合并。有人对于以上的公式不理解,认为它们难以准确计算,就否认它们的价值。诚然,投机价值是难以精确计算的,但并非不能估算,只要能够估算,对于投资的指导作用也是非常巨大的,有估算结果总比没有结果强得多吧,至少有可供操作的参考依据,而没有结果就只能博傻与赌博,孰优孰劣不是一目了然吗?

    我自认为我的整体价值论不算复杂,是很容易理解的,但这也许只是我的想法。索罗斯的反射理论其实也并不复杂,他是将参与者思想与实际事件之间的互动关系和双向反馈机制加以概念化、模型化,从而建立了反射理论。索罗斯将参与者思想与实际事件之间的互动关系分为了两种功能,一是认知功能,表示实际事件影响参与者思想,二是参与功能,表示参与者的决定影响实际事件的发展,两者形成反馈环。若用数学来表达反射理论,则可将认知功能列为认知函数,自变数为实际事件,将参与功能列为参与函数,自变数为参与者思想。两个函数同时运作时,会形成交互影响状态,其中的事件和思想都是应变数,以至于任何起始变化都将导致事件和参与者进一步变化,结果不是确定性的,索罗斯将这种交互作用称为反射。反射可用两个循回函数表示:

 

y=f(x)  认知函数

x=Φ(y) 参与函数

 

    将上述两式互相代入,得

y =f[Φ(y)]

x=Φ[f(x)]

 

    以上函数式即为索罗斯全部反射方法的理论基础。这看起来并不复杂,索罗斯也多次声称自己赚到的所有钱,都是通过这个看起来很简单的反射理论赚到的,这真像是一个在资本市场赚大钱的秘籍。但是,我们又见到有多少人利用了索罗斯的反射理论赚到大钱了呢?

    我想到了一位出版界的朋友曾和我讲到的一件事,他说在国内某些流行的小说可以轻松印刷几十万至上百万册,但全国号称有上亿股民,但索罗斯的《金融炼金术》自上世纪90年代初在国内发行以来的30年间,总计发行量不超过20万册。我当时听到这个消息时大吃一惊,以为是这位朋友搞错了,怎么可能呢?不是说《金融炼金术》在老股民中是人手一册吗?那位朋友笑道,哪里有这回事。他说,《金融炼金术》在一般人看起来很深奥,绝大多数投资者不愿意看。我这才更深的理解了为什么大多数人在股市里是赔钱的了。

    大家请注意,索罗斯的反射理论也是无法精确计算的,甚至连估算都很难,但这并不妨碍索罗斯利用它赚大钱。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不能精确计算的东西,却能够有很好的实用价值呢?我认为是思想方法在起作用。在投资领域,思想方法要比精确计算更管用。

    我认为,我的整体价值论应该比索罗斯的反射理论更好理解,它也是一种思想方法。至于它的实际效果,我想不同的投资者会有不同的感受,并且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发展出符合自身特点的操作方法,甚至可以做得比我更好,这就是道与术的区别。道是方法,它是宏观的、模糊的,而术是技法,它是微观的、精确的。在资本市场,道永不会过时,而术一旦被广泛使用,则必将失效,因为资本市场是一个反馈系统,不存在长期广泛有效的技巧。

    我还是那句话,我要先论道而后谈术,这就是我的价值,否则,大家也没有必要到我博客里来了,因为弃道而重术之人满世界都是,但重道且尊术之人,似乎并不多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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