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第105篇•教你炒股系列19:关于放量上涨与缩量上涨的问题(2)

(2012-01-13 16:13:47)
标签:

教你炒股系列

股票

分类: 教你炒股系列

第105篇•教你炒股系列19:关于放量上涨与缩量上涨的问题(2

谷为陵

 

    要谈“缩量持续上涨和放量持续上涨的本质”,就要谈成交量的本质,而谈成交量的本质,又必须先谈成交的本质,它们是一环扣一环的关系,组成了清晰的逻辑链条。

    所谓成交,就是指一项交易的成功。凡交易,一定是有买有卖的。在撮合成交的情况下,每一笔成交都意味着一个确定性的一买一卖的结果的确定。人们为什么需要交易呢?对于以物易物的交易,这应该很好理解,因为不同的交易者有不同的物质消费需求。但是,对于同一只股票的交易,买卖双方又是基于什么样的心理呢?

    这个问题涉及到了股票买卖的本质问题。我认为,投资者买卖股票,是由对于股票的不同的心理预期决定的,或者说,心理预期决定股票的买卖行为。凡是来股市的投资者,都抱着赚钱的目的,这是一个基本的前提。当投资者预期股票的未来看好,股价会上涨时,他就会买入;反之,则会卖出。由于不同的人之间在各个方面都具有极大的差异,对于不同事物以及同样事物的判断方法和结果都很不相同,而股价又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不同的人对于影响股价不同因素的不同评价,就会对股价未来走势产生不同的判断结果,从而对股价走势产生不同的心理预期,有的人认为会涨,而同时有人认为会跌。看跌的人将股票卖给看涨的人,一笔股票就成交了。由于整个市场充斥着无数的看多和看空的投资者,于是乎,每天就产生了无数的交易,这种交易的强度就可用成交量来衡量。

    所以,成交量表面看是记录了买卖双方的交易数量,但它的本质是用来衡量股票交易的强度的,股票交易强度越高,成交量越大,反之,若股票交易强度越低,成交量越小。成交量与股价有什么关系呢?

    一般来说,一方面,决定能否成交的是卖方,若一只股票不能够卖出,如,原先不能流通的法人股或者未解禁的大小非等,或者没有人愿意卖出,如,2000年B股市场向国内投资者开放的前5个交易日,因无人卖出,整个B股市场连续5个涨停板空涨5天,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很多人愿意买,也无法成交。另一方面,决定股价涨跌的是买方。在理论上,若没有买方,卖方给出任何价位均不能够成交。

    当然,在实际中,市场是不可能没有买方的,但买方的出价和买盘量却是决定股价的决定性力量。若买方看好一只股票而在某一个价位连续买进,那么,完全可以将该价位的卖盘全部吃光。在这个价位已无卖盘的情况下,若买方继续看好该股票,还要买进,那么,买方就会将买入价格上调,这个过程不断进行下去,买方就会将股价不断推高。

    那么,决定买方继续买进的预期是什么呢?决定买方预期的有三个因素:一是基本面,当股票的基本面向好时,投资者会预期股价上涨,从而买进;二是价格趋势,当价格趋势处于上升时,投资者会认为该趋势能够保持,买入后能够搭上顺风车而获利,于是买进;三是市场环境,当大盘上涨或者目标股票所在板块上涨时,因投资者预期该股会因比价效应而补涨,也会买进。当市场的大多数投资者对于以上的三个因素形成一种共同意识,那么,就会采取一致性的买入行动,从而造成股价不断上涨。

    当然,在实际情况下,由于不同投资者的个性差异,会对以上三个因素的理解产生偏差,从而造成买方阵营的联盟会不断出现松动,直至最后瓦解。从理论上说,只要买方愿意且有足够的实力,就可以将所有卖盘全部吃光,随后就将股价炒到任意高度。这个看似简单的想法,实际上就是庄家坐庄的理论基础之一。对于绝大多数的非庄股来说,“买方联盟”不能够像庄家这样单一的大买家那样稳固,而造成“买方联盟”最终崩解的就是“估值偏差”。

    我在《第35篇•论坐庄的理论基础》中已经谈了估值的问题。股票并非虚拟物,而是有其特定价值的,它是投资价值与投机价值之和。若一只股票价格远远高于其投资与投机价值之和,那么,投资者买进意愿就会降低,甚至不愿再买进,在买盘减少或者没有买盘的情况下,股价必然会下跌。这说的是股价见顶的情况。在股价还没有见顶的情况下,即使股价仍处于上涨状态,因不同买者对于股票估值产生偏差,就会造成不断有买者因觉得股价高估而退出“买方联盟”,而使得买者越来越少,直至买卖双方力量对比发生逆转。

 

(未完待续)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