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篇:为什么说西藏发展是典型的产业资本型庄股?
谷为陵
凡事皆有目的。有时候面对纷繁复杂的事物,我们一时难以理出头绪,但若从分析事件的目的性入手,即,问一问谁将会从事件中受益,就往往可以得到最终的答案。分析一只股票是否属于产业资本型庄股也是如此,要看看控股股东是否通过操纵股价而获得利益。
所谓产业资本型庄股,是指控股股东通过操纵公司重大利好信息,引发股价暴涨而使自己和相关利益方共同牟取短期暴利的新型坐庄模式。我在第14篇博文《产业资本的坐庄新模式》中,指出产业资本型庄股有三个目的:一是可以通过配合游资或者二级市场庄家而获得分赃收益,二是可在股价高位减持持有的部分原始股而获利,三是在拉高高价后,通过向其他投资者高价增发而间接获利。具体来说,控股股东坐庄的方式大致是这样的:
首先,发布重大利好信息造成股价暴涨。控股股东利用能够控制公司经营权、可随意操控与发布公司的重大利好(利空)信息的便利条件,通过在股价低位公告重大利好信息造成股价暴涨。
其次,“内幕人士”能够通过股价暴涨而获暴利。那些在利好信息公告前就“被通知”提前介入的“内幕人士”就能够在股价暴涨中通过低吸高抛而轻松牟取短期暴利。这些“内幕人士”包括控股股东以及相关利益方,如,内幕信息知情者、与控股股东私下配合的游资或者二级市场庄家等。
再次,“内幕人士”在高位出货后,控股股东公然违约不兑现重大利好题材而致使股价暴跌。在相关利益方获得了预期的短期暴利后,该股股价就没有继续维持在高位的必要,控股股东不会为那些高位接盘的散户们“站岗”而浪费一个重大利好题材,因为题材毕竟是要花钱的,于是,控股股东就不会顾及先前的承诺,脸不红心不跳地、轻描淡写地在发一个重大利好因故中止执行或者取消的公告。至于股价因此而出现暴跌,虽是控股股东意料之中的事情,但那已经于己和相关利益方无关了。那些套在高位的散户的哭泣声,有谁能够听到,又谁会去理会呢?在这个市场,散户本来就是鱼肉,不剁你们,剁谁呢?
所以,分析一只股票是否属于产业资本型庄股有三个构成要件:一是控股股东是否有通过发布重大利好信息而使股价暴涨的行为,二是控股股东有无在股价高位获得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的行为,三是控股股东是否有在股价高位不兑现先前公告的重大利好题材而造成股价暴跌的行为。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知西藏发展就是一只典型的产业资本型庄股,理由如下:
第一,该股因发布重大利好信息造成股价暴涨。2011年3月15日该股公告以2亿元参股26.6%的德昌厚地稀土,该爆炸性利好促成该股出现以连续4个涨停板的方式暴涨,并在半个月内股价就从14元多涨到30元,翻了足足一倍。其后该股股价一直坚挺,至2011年8月11日,在大盘连续下跌的背景下,还逆势创出38.6元的历史新高。
第二,“内幕人士”通过该股股价暴涨而获得暴利。获得利益的有两方人士:一是与控股股东配合的游资,二是控股股东自身。
先看看游资方面的获利情况。在3月15日公告重大利好信息之前的一个多月时间里,该股股价已经出现大幅上涨,从1月25日的8.62元上涨到公告停牌前3月10日的14.4元,涨幅达到近70%。以当时大盘的弱势、该股微利的低素质以及该股当时并不算便宜的股价,是无论如何也无法解释这个很大的涨幅的。唯一的合理解释就是,该股已经被“内幕人士”提前得到信息而悄然但是极其坚决地吸货。这从该股得换手率上也可见端倪。该股在1月25日至3月10日的“内幕人士”吸货区间的总换手率达到154%,日均换手率为5.7%,与之相对照的是,该股在2011年1月25日之前半年的总换手率只有454%,日均换手率只有3.7%。也就是说,自1月25日至3月10日,该股明显处于放量吸货状态。为什么是吸货而不是拉升呢?若是拉升,则会应辉出现连续长阳。但该股在这段时间的上涨是以连续小阳线的方式小幅上涨的,其间只出现过一个涨停板,但重要的迹象是,该股在这27个交易日只出现过两根阴线,3根十字星,其余均为阳线,走势极其强势,但却并没有大幅拉升,这就是典型的吸货形态。游资方面的平均吸货成本大约在12元。吸货量应该占流通股的50%,即1亿股左右,总投入吸货资金12亿元。游资的出货价位平均应在30元,游资的总计获利额约18亿元!
再看看控股股东的获利情况。控股股东趁着股价高位急急忙忙减持。西藏发展在7月26日宣布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而在此期间大股东和二股东却双双减持公司股票。其中二股东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从6月1日至7月21日之间累计在二级市场减持公司270.5万股,占总股本的1.03%;大股东西藏光大金联则分别通过二级市场以及大宗交易平台减持公司股票,共计6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他们的减持平均价位应在33元,累计套现近1亿元。其实,按照以上游资获利的计算结果,在游资的获利额达到惊人的18亿元的情况下,控股股东的分赃额也会十分了得,他们其实没有必要再冒天下之大不韪而趁机减持股份,以免引发众怒,但他们却公然干起了“傻事”,这只能说明控股股东是多么的无知和嚣张了。
第三,在“内幕人士”完成高位出货后,控股股东公然违约不兑现重大利好题材而致使股价暴跌。9月23日,西藏发展公告中止参股德昌厚地稀土项目,该项目最终成了一个忽悠。随后,该股出现连续5个跌停板。
最新的消息是,西藏发展的控股股东的行为已经引发众怒,有很多散户准备维护自身权益,向公司涉嫌欺诈的行为进行索赔。
其实,西藏发展并非玩此手法的第一家公司。之前我们看到的天业股份、中恒集团、万好万家、大元股份等都形同此流,其对市场的“三公原则”的冲击和对投资者的伤害都是空前的,其伤害对象不仅限于散户,还包括基金等所有投资者。如,中恒集团的“假合同事件”,就将众多基金吊死在该股股价的最高位。
由于在全流通市场背景下,产业资本型庄股已呈已经愈演愈烈之势,我还会在以后对该问题做进一步研究和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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