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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施工必须出台补充合同

(2008-07-10 08:40:14)
标签:

计生干部

公路建设

村官曹朝

本洋

三农工作

驻村任职

合同书

施工

杂谈

分类: 2004-2007三年驻村扶贫日记

    博主提示:一个乡计生办干部能够表态,《我会顶住压力》,按照计生原则和政策办事,非常不容易,至今也是如此。当时,村书记想把他的一个没有结婚已抱养一个孩子的哥哥纳入到这项政策里来照顾。如果是这样的人也能享受到这项政策的话,本洋至少有30%的老人都能享受。正因为,是她顶住了压力,最终确定了一位60多岁的老人享受着国家的这项惠民政策。深得民心。

 

 

 

驻村任职工作黑匣子(116)

 

2004年8月5日,星期四,晴下午阵雨,T28℃

 

    上午,继续在宿舍里搞材料,主要是修改、打印公路建设的补充合同书,到下午总算把合同书打印出来了,尽管这个补充合同,是昨天下午讨论的结果,还是要交给村书记、主任和承包商去再修改,签字认同,最后才能正式签订生效。

    之所以称之为“施工补充合同”,是针对今年我来之前他们于4月15日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完善,补充新的内容而言的。这也是“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如期完工,针对施工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执行正式合同书(双方先期签订的合同,下同)有关条款的基础上,补充如下协议。”因此,两份合同同样有效。我之所以要求他们必须签订补充合同,是因为有几件事让我放心不下:

    一是承包商冠以“中国六冶”名称,按理是属于国家级的大公司,是很有实力的,但是实际情况连一般的工程队都算不上;

    二是承包商毛仁良和他派来的员工对公司的确切名称讲不清楚;

    三是派来的管理人员,普通话说不清楚,不像长期在外承接工程的管理者;

    四是承包商和他派来的管理人员我们的村干部走得太近、太近。因此必须规范他们,更好地监督我们双方忠实地履行合约,更是为了约束自己。

    针对上述的怀疑和不规范,在这次的补充合同书里,强化以下几点:

    1、规范承包商的名称。不管叫什么名称,都必须规范起来,由对方认同,并如实地表述;

    2、规范明确权责利。业主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必须明确、规范;

    3、明确完工时间。不管是附属工程还是整体工程,都必须确定完工具体时间;

    4、明确奖惩办法。先期签订的合同里有这样一条,但不明确,如因业主方原因影响施工进度怎么办?承包方延误完工时间怎么办?等等这些都必须这次的补充合同里明确表述清楚。

 

附件:

 

 

尤溪县溪尾乡本样村民委员会

 

 尤溪县溪尾乡本洋口至本洋公路改建工程施工补充合同书

 

 

甲方:尤溪县溪尾乡本洋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六冶机械化工程公司第六工程处(以下简称乙方)

 

溪尾乡本洋口至本洋公路改建工程系尤溪县农村路网改建工程之一。由乙方中标,并于2004年4月开始进场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如期完工,针对施工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执行正式合同书(双方先期签订的合同,下同)有关条款的基础上,补充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认同以下名称(概念)的界定:

1、本洋农村路网建设整体工程(以下简称整体工程)是指由村级路网建设主体工程(以下简称主体工程)和村级路网建设附属工程(以下简称附属工程)两部分组成。

2、村级路网建设附属工程是由公路护坡、路基拓宽及片石填筑、土石方开炸挖运、涵洞铺设、路肩建设、水沟砌筑及防护、路面防护拦等组成。

3、村级路网建设主体工程是指主干道(3.85公里)路面水泥浇筑硬化工程。

4、附属工程验收小组是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组成。其中甲方成员包括理事会成员、村两委成员、县交通局监理、乡公路站领导等组成。

5、先期完工工程是指在2004年9月30日前完工的附属工程。

6、乙方以本工程总标的担保正式合同书中涉及的“中国六冶机械化工程公司”、“中国有色六冶机械化工程公司第六工程处”和“中国有色六冶机械化公司第六工程”确系一个单位的不同称谓。

二、附属工程完成时间:

1、附属工程中的公路护坡、路基拓宽及片石填筑、涵洞铺设和土石方开炸挖运工程在2004年9月30日前完工。

2、附属工程中的路肩、防护拦、水沟砌筑及防护工程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前完工(2004年第四季度)。

三、附属工程付款方式:

乙方在完成先期完工工程量的50%,支付先期完工工程款的60%;先期完工工程经由附属工程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先期完工工程款的25%;在整体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再付5%,余10%于2005年12月底付清。

四、整体工程期限:

1、乙方因对施工现场状况估计不足,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导致无法按正式合同书规定的时间(2004年8月31日前)完工。

2、甲方同意乙方将整体工程(3.85公里)延期至2004年11月30前保质保量完工(期间水泥超过310元/吨,其超出价款按照甲方40%、乙方60%支付)。

五、工程惩罚办法:

乙方推迟拾天内完工(含第10天),甲方有权每天处罚乙方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推迟完工超出10天,从推迟的第拾壹天起,甲方每天处罚乙方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直至整体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六、其它事项:

1、正式合同书条款与本补充合同书条款有冲突的,以本补充合同书条款为准。

2、正式合同书和本补充合同书未涉及的内容,双方应及时通过联络员联系协商解决。甲方联络员:李宏朝,联系电话:6203790,13107915379;乙方联络员:李建国,联系电话:13306083290 

3、本补充合同书同式九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司法所、村帐乡代理中心、经管站各存一份,乡公路站四份备查。

4、本补充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与正式合同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尤溪县溪尾乡本洋村民委员会

 

乙方:

中国六冶机械化工程公司第六工程处

代表:

 

 

代表:

 

地址:

本洋村1号

 

地址:

湖南省娄底市

电话:

6205943

 

电话:

13332580198

盖章:

 

 

盖章:

 

二○○四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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