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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对《资本论》的种种误解(之四)

(2022-05-05 10:44:59)
标签:

财经

澄清对《资本论》的种种误解(之四)

——流动状态的劳动没有价值吗?

关柏春

 

目前学术界关于劳动不是商品的第四条理由也来自于马克思的一段话。

是的,马克思曾经说过,“处于流动状态的人类劳动力或人类劳动形成价值,但本身不是价值。它在凝固的状态中,在物化的形式上才成为价值。”(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65页)

毫无疑问,马克思的这段话客观反映了资本主义(大工业阶段)的现实,因而是正确的。

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劳动者通过劳动创造了物质产品,但是这个产品属于资本家,而不属于劳动者。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劳动处于流动状态。但是,这时的劳动并不属于劳动者,而属于资本家了。资本家支配着生产,从而也就占有了产品。这时候,劳动产品以物化的形式存在着,它属于资本家,资本家随时都可以变现,随时可以把它卖掉。资本家卖掉它之后,又把它转化为资本,继续支配生产过程,继续占有劳动产品。资本主义生产就是这样,它不仅生产着物质产品,而且还生产着这样的生产关系,生产着这样的产品占有关系。所以,马克思说资本主义劳动是异化劳动。这样的劳动,不是使人感到幸福,而是使人感到不幸。

很显然,这个交换实质上是不公平的,但是资本主义就是如此。

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是有其深刻原因的,它是被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决定的。

我们都知道,物质生产是人类生存的前提条件。人类要生存,首先就要进行生产,生产人们生活所需的物质产品,比如粮食,棉花等等,以满足自己的吃饭的需要,穿衣的需要,等等。

使用工具,这是人类活动的基本特点,劳动指的就是人们使用工具改变自然物质的存在形态,使之为人所用的过程,也就是创造人们所需的物质产品的过程。所以,劳动者从事生产劳动的显著特点就是使用工具,使用生产资料;反过来,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是进行生产劳动的前提条件。如果劳动者占有生产资料,并且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就具备了生产条件,劳动就能成为现实,否则劳动就只是一种可能性,而不可能成为现实。如果劳动者没有生产资料(或者丧失了生产资料),那他就必须通过某种间接形式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参与生产,劳动才能成为现实。在这里,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形式就成了关键,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特殊形式决定了劳动的特殊性质。

生产,这是任何社会维持生存所必须的基本的前提条件。但是,人类社会又是不断地发展进步的。人们在生产中会不断地改进生产工具,使生产工具发生质的飞跃。同时,随着生产工具的飞跃,生产力水平就提高了,相应地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就会随之而发生改变。所以,在生产发展的不同阶段就形成了不同的生产方式,因而人类社会就划分成了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比如,“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马克思:《哲学的贫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08页)因而人类社会就形成了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奴隶主义社会,封建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等等若干发展阶段。

马克思曾经分析研究了人类社会各个阶段的特点。但是,他在《资本论》中所着力分析研究的还是资本主义阶段的生产关系。马克思深入地分析研究了资本主义大工业阶段的生产关系,其特点是: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而劳动者则一无所有。

那时候,生产资料相对短缺,因而就成了生产的绝对约束条件,谁占有生产资料谁就支配了生产,没有生产资料就无法进行生产,而要参与生产就只能被别人所支配。因为生产是保障生存的前提,所以为了生存就必须参与生产。这就是说,即使没有生产资料也必须参与生产。在资本主义社会,因为资本家占有了生产资料,因而也就支配了生产。劳动者因为一无所有,他没有生产资料,这时候他要参与生产就只能与别人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就只能被别人所支配。

资本主义生产,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就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资本家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劳动者则是劳动力的所有者。资本家要组织生产就要购买劳动力,劳动者要参与生产就要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在这里,市场是个中介环节,它既便捷而又高效,无论供给者,还是需求者,只要到了这里所有问题就都能迎刃而解。于是,资本家与劳动者就到市场上见面了。本来,他们之间既互相需要,又互相依赖,都有求于对方。但是,因为资本家占有资本,也就是占有生产资料,因而也就生活无忧,所以他就可以等待时机,等着价格最有利于自己时才出手购买。相反,劳动者就不行了,他既没有生产资料,也没有生活资料,他离开了生产资料,离开了生产过程,离开了工资就无法生存,一个星期也不行,甚至连一天也不行,所以他就只能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而且还刻不容缓,必须立即出卖。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形成的交易,其后果也就可想而知了(当然,资本主义还实行了强制劳动的措施和压低工资的法律)。于是,货币所有者就购买了劳动力,就成了真正的资本家;另一个则出卖了自己的劳动力,就成了雇佣劳动者。前者昂首前行,后者则尾随其后。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另一个则战战兢兢,畏缩不前,就象被卖出去了的皮一样只能任人磋磨了。(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00页)

由此可见,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因而就支配了生产,而劳动者则一无所有,因而就只能被资本家所支配,这就是资本主义的前提。劳动者在生产中创造了产品,但是产品却被资本家所占有了,劳动者只能通过出卖劳动力以换取工资,它勉强能够维持自己的生存,仅仅就相当于劳动力价值,而剩余价值则被资本家无偿占有了。这就是资本主义的劳动过程,这就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

在这里,我们面对的是资本主义劳动过程,对于它我们要稍微做一点详细的说明,因为这里面包含了惊天的秘密。我们都知道,商品具有两个因素,即使用价值和价值。劳动力商品和普通商品一样,也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它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者生存所需生活资料的价值,这个价值在交换以前就已经确定了,劳动力价值随着社会的发展会有所变化,但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它是一定的;它的使用价值就是劳动,是流动状态的劳动,也就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并创造物质产品的过程,很显然产品的创造过程也就是价值的创造过程。资本家为了组织生产,他就必须购买劳动力,他支付了劳动力价值,因而就得到了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劳动者为了参与生产,他就必须出卖劳动力;他获得了劳动力价值,而让渡了劳动力的使用价值。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因而就支配着生产;劳动者因为一无所有,因而就只能被别人所支配。上述准备工作就绪之后就进入劳动过程了,这是关键的环节。很显然,劳动过程就是价值的创造过程。但是,价值创造过程却不属于劳动者,而属于资本家,因为创造价值的劳动过程仅仅是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它早已被让渡给资本家了,这是在进入生产过程之前就已经确定了的。劳动过程就是资本家支配劳动力,发挥劳动力的使用价值,让劳动者付出劳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劳动者付出了流动状态的劳动,它创造了产品,也创造了价值。但是,这时的劳动力属于资本家,它的使用价值,也即劳动过程也都属于资本家。也就是说,流动状态的劳动属于资本家,而与劳动者无关;所以它创造价值,但却没有价值。然而,生产过程完了,产品就创造出来了,随着产品的出卖其价值也就呈现出来了,但是它完全属于资本家,而与劳动者无关。本来,商品就是由流动状态的劳动创造的,但是对于付出流动状态劳动的劳动者而言,它没有价值,资本家占有了产品,他出售商品时它就具有价值了。这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一切都是被它所决定的。很显然,正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决定了流动状态的劳动没有价值。

尤其应当指出的是,这个交换过程的奇妙之处就在于,劳动创造的价值大于劳动力价值!资本家之所以购买劳动力就在于看中了这个差额,资本家购买劳动力的目的就是要占有这个差额,这也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全部秘密之所在。

显而易见,资本主义这种不合理交换关系都是在等价交换这个外衣的遮蔽之下进行的。劳动者创造产品的劳动没有价值,资本家占有了产品就有价值,这就是资本主义的劳动关系。

但是,这样的生产关系是从来就有的吗,会永远存在下去吗?不会的。

我们认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可能永远存在下去,它是以往的一系列社会运动的结果,上述关系是被以大工业生产力所决定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它就必然会走向消亡。

资本主义社会本身包含了不可克服的矛盾,它必然会被更加高级的社会主义社会所代替。这个替代过程将会由社会革命来实现,这将是个伟大的社会革命,它将会消灭资本主义社会,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从而就会使雇佣劳动转变成自主劳动。在这里,劳动者将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进行生产劳动,共同占有劳动产品,劳动者付出劳动之后又会直接或间接地占有自己的全部劳动。很显然,它在马克思那里还仅仅是一种设想,但是它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已经成了普遍的现实。今天,企业需要招聘员工,劳动者需要就业上岗,劳动者付出个人劳动,企业支付货币工资,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就结成了劳动交换关系。对于这样的交换关系,我们也可以用一个简单的等式来表示,即:个人劳动=货币工资。有心人一看便知,它与马克思所说的“20麻布=2镑”那个等式的意义是一样的。马克思通过那个等式就说明了商品的价值,我们通过这个等式就能说明劳动的价值。现在我们就分析个人劳动=货币工资这个等式。在这里,个人劳动当中包含了抽象劳动,货币工资则代表了一定量抽象劳动。那么,个人劳动的价值是由什么决定的呢?个人劳动具有二重性,它并不能决定价值,货币工资仅仅是一定量价值的代表,它也不能决定价值。决定价值的是抽象劳动,它既不是具有二重性的个人劳动,也不是代表一定量价值的货币工资,但是它又包含在个人劳动之中,它又能被货币工资所代表,它就是包含在个人劳动当中的和货币工资所代表的抽象劳动,它既不是等式左端的个人劳动,也不是等式右端的货币工资,而是第三种东西!(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0页)个人劳动=货币工资这个等式表明,劳动已经作为交换的对象,而且采取了等价交换的形式,劳动的价值已经客观地表现出来了。这时候,再说劳动没有价值就是不正确的了。

那么,是否仅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才能进行劳动交换呢?非也。只要回溯历史,我们就会发现,劳动交换很早就发生了,它比劳动力买卖的历史要久远得多。

比如,恩格斯就曾明确地说过,劳动者之间的活劳动交换,即流动状态的劳动不仅作为交换的对象,不仅体现出价值,而且其价值还能得到更加准确的实现。

为了准确地表达恩格斯的思想,我还是把他的原话原原本本的照抄在这里吧!

恩格斯说道,“一个这样的家庭要向其他家庭交换或购买的少数物品,在德国,甚至直到19世纪初,还主要是手工业生产的物品。农民并不是不会生产这些物品,他所以自己不生产这些物品,只是因为得不到原料,或者因为买到的物品要好得多或便宜得多。因此,中世纪的农民相当准确的知道,要制造他换来的物品,需要多少劳动时间。村里的铁匠和车匠就在他眼前干活裁缝和鞋匠也是这样,在我少年时代,裁缝和鞋匠们还挨家挨户的来到我们莱茵地区的农民家里,把各家自备的原料做成衣服和鞋子。农民和卖东西给他的人本身都是劳动者,交换的物品也是他们个人自己的产品。他们在生产这些产品时耗费了什么呢劳动,并且只是劳动。他们为补偿工具、为生产和加工原料而花费的,只是他们自己的劳动力。因此,如果不按照花费在他们这些产品上的劳动的比例,他们又怎么能把这些产品同其他从事劳动的生产者的产品进行交换呢?在这里,不仅花在这些产品上的劳动时间对互相交换的产品量的数量规定来说是唯一合适的尺度;在这里,也根本不可能有别的尺度。不然的话,难道可以设想,农民和手工业者竟然如此愚蠢,以致有人会拿10小时劳动的产品来和另一个人1小时劳动的产品交换吗?在农民自然经济的整个时期内,只可能有这样一种交换,即互相交换的商品量趋向于越来越用它们所体现的劳动量来计量。自从货币进入这种经济方式的时候起,一方面,适应价值规律(注意,指马克思所表述的价值规律!)的趋势变得更明显了,但另一方面,这种趋势又由于高利贷资本和苛捐杂税的干扰而受到了破坏;价格平均起来达到几乎完全接近价值的程度就需要更长的期间了。”(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016页。这段话中的黑体字都是本文作者加上的)

看看恩格斯说的吧,那些裁缝和鞋匠到农民家里付出了什么,难道不就是劳动嘛!然后,农民根据劳动量给予相应的回报。看看这里的情形吧,还能说流动状态的劳动没有价值吗?

其实,如果我们结合现实做些深入的研究就会获得新的发现。马克思曾经说过,上衣没有必要与上衣相交换,他的意思是说同种劳动没有交换的必要。(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5页)应当肯定,马克思的这个意思在物化劳动作为商品的时候还是正确的。但是,当我们观察今日社会现实时就会发现同种劳动也在交换。比如,承包土地的农民,今天我给你插秧,明天你再给我插秧(协作),今天你给我抹房,明天我再给你抹房(协作),等等。实际上,这样的交换很久以前就有,今天仍然存在。人们把它们次叫做换工,实际上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劳动交换。(参见拙作:《活劳动交换探讨》,《吉林社联通讯》1985年第12期)

在资本主义大工业阶段,在劳动者的劳动还表现为流动状态的时候,它是在资本家的支配之下进行的,它仅仅是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它是没有价值的。然而,劳动凝结到产品中,产品就含有价值了。然而,其价值的根源就在于它凝结了流动状态的劳动,但是这时候它就属于资本家了,资本家随时都可以变现它,一旦变现它的价值立马就体现出来了。可见,劳动对于资本家才有价值,而对于劳动者则没有价值。马克思的结论客观反映了这样的现实,因而是正确的。但是,这不过就是大工业阶段的事实而已。

看看吧,流动状态的劳动并没有价值,只有物化的劳动才具有价值。这就是资本主义,它的剥削本质是在平等交换的隐蔽形式下进行的,马克思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揭示了它的全部秘密之所在。

由此可见,马克思关于流动状态的劳动没有价值的说法,它的正确性是有条件的,它客观反映了资本主义大工业阶段的实际,因而只有在资本主义大工业阶段才是正确的。正是因为这一点,我们就不能说它在其他社会条件下也是正确的,至少在其他社会条件下它是否具有正确性还需要实践的检验。人类的认识都是从现实中概括出来的,以往的认识是从以往的现实中概括出来的,今天的现实与以往的现实是根本不同的,所以从今天的现实出发就必然会概括出崭新的认识。所以,我们认为引用马克思那句话否定今天的劳动商品论是不正确的。然而,现在的问题在于,很多学者在解释《资本论》时却都把它当作一般结论并直接运用到社会主义现实中来了。他们无视社会已经发生了根本性革命,更无视今天的创新性实践,结果就把马克思的具体结论绝对化并使之与今日现实对立起来了。他们这样做就等于给了马克思“过多的荣誉”,这是他所承担不起的,因为这样做的结果就使马克思陷于非常尴尬的境地了。

有些人可能会问,难道《资本论》就不适用于今天的现实了吗?我们当然不能同意这样的责问。我们认为,它的具体结论不能用于今天的现实,但是它的精神和原则还是非常有意义的。

根据我的观察,马克思的《资本论》是人类社会有史以来研究社会问题的最伟大的著作。马克思关注人类命运,关心劳工疾苦,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但是,《资本论》着重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它是揭示资本主义剥削本质的著作。(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页)应当肯定,它的具体结论深刻地反映了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但是,我们今天已经处于社会主义社会,而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则根本不同。所以,它的具体结论客观反映了资本主义现实,但却不可能客观反映今天的现实。然而,马克思留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反映资本主义本质关系的具体结论,他还给我们留下了分析和研究社会本质关系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应当说,这是更加宝贵的精神财富,因为它们是分析问题、认识问题的一般方法,所以对于我们认识今天的现实仍然具有指导意义。所以,如果我们想要真心诚意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话,那就应当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与今日现实相结合,并得出反映社会主义本质关系的崭新的结论。

读书群里有个叫做@李慧的群友,他提出了一个问题,他问道流动状态的劳动怎么没有价值呢?我觉得,他还是相当敏锐的,发现了问题,他的质疑精神是非常可贵的,发现问题是实现理论突破的一个机会,而这样的机会是非常难得的,甚至在他将来的一生当中能否再次遇到这样的问题都不好说了!然而,@陕师院-马院-宋刚则以青年导师自居(那么,我为什么称他为青年导师呢,因为他曾在没看过我的文字内容的条件下就把我批得“体无完肤”了,如果不是青年导师的话,怎么可能会这样呢?但是,当我向他提出四个问题时,他竟然连一个也没做出回答),但他却做出了错误的说明。他的意思就是说,流动状态的劳动就是没有价值。至于为什么没有价值,他却未能给出任何解释。在他看来,解释是莫须有的,没有价值就是没有价值。哎,这就是青年导师的解释!我估计,这时候李惠可能早就蒙圈了,质疑的心情可能早就烟消云散了,甚至有可能都会怀疑自己,是不是有点太离谱了。实际上,那个结论仅仅在一定具体条件下才是正确的,它并不是永远正确或者到处都是正确的。本来他的怀疑是正确的。哎,可惜呀,被扼杀了!青年导师误导青年也是没有商量啊!然而,更加奇葩的是@精确思维的追求者博士生导师马拥军教授竟然支持了宋刚教授的指导(转发),我真是感到百思不得其解,怎么会这样呢?

啊,对了,马拥军教授曾经说过马克思使用的“劳动商品”的说法是个模糊概念。应当肯定,马拥军教授的说法是正确的。但是,我想请问马拥军教授,恩格斯这里所说的劳动交换是否也是模糊概念呢,马拥军教授可否做个评论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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