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对《资本论》的种种误解(之三)
(2022-04-18 19: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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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对《资本论》的种种误解(之三)
——活劳动不是商品到底是特殊性结论,还是一般性结论?
关柏春
目前学术界关于劳动不是商品的第三条理由也来自于马克思的一段话。马克思这段话的结论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作为商品出卖的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毫无疑问,马克思的结论是正确的,因为它客观反映了资本主义现实。但是,绝大多数学者都把它照搬到今天的现实中来了,这能符合马克思的原意吗?我们的问题是,马克思的结论是反映资本主义本质关系的特殊性结论,还是反映各个社会阶段的一般性结论?
是的,马克思曾经说过:“货币即物化劳动同活劳动的直接交换,也会或者消灭那个正是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才自由展开的价值规律,或者消灭那种正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本身。”
然后马克思举例说,“假定一个十二小时工作日表现为6先令的货币价值。或者是等价物相交换,这样,工人以12小时劳动获得6先令。他的劳动的价格就要等于他的产品的价格。在这种情形下,他没有为他的劳动的购买者生产剩余价值,这6先令不转化为资本,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就会消失,然而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工人才出卖他的劳动,而他的劳动也才成为雇佣劳动。或者工人在12小时劳动中获得的少于6先令,就是说,少于12小时劳动。12小时劳动同10小时劳动,6小时劳动等等相交换。不等量的这种相等,不仅消灭了价值规定。这种自我消灭的矛盾甚至根本不可能当作规律来阐明或表述。”(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86页)
是的,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仅仅得到了劳动力价值,而剩余价值则被资本家无偿占有了,所以劳动者出卖的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因为交换的对象不是劳动,所以劳动也就不是商品。相反,如果说劳动是商品,劳动者得到了自己的全部劳动,资本家就没有可能占有剩余价值了,这样资本主义制度也就不复存在了;但是,如果说劳动者付出劳动之后并未得到自己的全部劳动,劳动者所得的工资仅仅就相当于劳动力价值,而剩余价值则被资本家无偿占有了,那么劳动者与资本家之间的交换就违背了等价交换的规律。毫无疑问,马克思的这些论证都是正确的。
需要强调指出,马克思的这些结论都是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前提而推论出来的。
不仅如此,马克思的推论过程又给我们考虑现实问题提供了一种启示。比如,他说道如果说劳动是商品,劳动者得到了自己的全部劳动,那么资本家就没有可能占有剩余价值了,这样资本主义制度也就不复存在了。如果我们结合现实做进一步的思考,我们就会发现取代了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恰好就是如此。在这里,劳动力不再作为商品,而劳动则成为商品了。
当然,如果我们单纯通过逻辑推论为现实下结论那就过于简单化了。
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关系,我们还是看看马克思是怎么说的吧。
是的,马克思在设想未来社会主义经济关系时就曾做过一些说明,在他看来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所能提供的就是他自己的劳动,然后又领回自己的劳动,而且还要遵循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参见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1页)经验说明,马克思的设想是符合今天的现实的。今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者付出劳动之后一方面取得了满足个人生活需要的货币工资,一方面又作为社会的主人直接或间接地占有了“社会扣除”的部分(其中,一部分为了扩大再生产而投入到生产中了,它形成了今日公有的生产资料并作为进一步生产的物质条件;另一部分则作为公共开支以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了,比如医疗、教育、行政、国防、社会福利,等等。也就是说,社会扣除的部分又直接或间接地服务于全体劳动人民了)。也就是说,劳动者付出劳动之后又领回了自己的全部劳动,而且这种交换采取了等价交换的形式,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就不能说劳动不是商品了。
当然,在马克思的设想当中这种交换已经不再采取价值形式了,而要采取“劳动券”的形式。很显然,他关于交换形式的设想与今天的现实还有些出入,因为今天作为交换媒介是货币,而不是“劳动券”。但是,我们应当肯定,马克思的设想还是显示了他的天才和远见,他在社会主义尚未到来之时就揭示社会主义交换关系的特殊本质。
总而言之,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本质关系的分析所得出的结论是,作为商品的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应当肯定,马克思的结论是正确的。同时,如果我们遵循马克思的逻辑继续进行推论,我们就可以说在消灭了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并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之后,交换的就是劳动,而不是劳动力。
很显然,马克思是按照辩证法的观点观察事物的,他认为人类社会是发展的、变化的。但是,我们的绝大多数学者却恰好相反,他们是从形而上学的观点理解事物的,他们把马克思的结论理解成绝对的、不变的,他们照葫芦画瓢,直接就把马克思的结论照搬到今天的现实中来了。
我认为,如果这样学习《资本论》那就恰好把《资本论》给学反了。
实际上,马克思的结论是从资本主义现实中概括出来的,它客观反映了资本主义现实,但它也仅仅在资本主义社会才是正确的,不适当地把它运用到其他场合就是不正确的了;或者说,它是反映资本主义本质关系的特殊性结论,而不是反映各个社会阶段的一般性结论。我们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坚持马克思主义并不是要照搬他的结论,而是应当把马克思分析研究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与今日现实相结合并得出崭新的结论,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力已经不再是商品了,而劳动则成了商品。我认为,这才是我们今天学习《资本论》所应采取的态度。
劳动商品,它反映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反映了现实社会等劳交换的特殊本质,这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依以建立的基础。在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证明了劳动力商品范畴,从而证明了剩余价值理论,从而揭示了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从而就建立起了分析批判资本主义本质关系的科学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今天,我们则应当证明劳动商品范畴并以它为基础建立起反映今日社会本质关系的科学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劳动商品,它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特殊商品范畴,也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经济范畴。离开了它或缺少了它,所谓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就是空洞的口号。
理论是由一个或一系列范畴通过合理推论所形成的系统性认识。创新性经济学要以创新性的经济范畴为前提,没有创新性的经济学范畴怎么可能建立起创新性的经济学呢?劳动商品,这是建立起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基础和前提;如果否认了劳动商品,怎么可能建立起科学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