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到德阳,采访一个离奇的凶杀案。案情是,一个38岁的有妇之夫吴某,3年前与一个有夫之妇李某胶在了一起,最后双方各自离婚,同居。
如所有老调的故事,搞婚外情时爱得死去活来,走到了一起之后,所有的矛盾,都爆发了出来。于是,战争不断,各自最恶劣的一面,悉数暴露。曾经温柔可人的小情人,成了人见人怕的悍妇,最后,男人杀了女人……最为离奇的是,李某阴魂没远,200多村民联名给凶手求情。
这是一个过于陈旧的剧本,但总是不缺少主动排演的好色男女。采访四平八稳,见了这男人身上累累伤痕,还见了他与前妻所生女儿脖子上的伤,那都是她那曾经甜蜜的小情人的杰作。新闻界给这个男人下了一个定义——《不堪虐待,男子怒杀姘居女友》,有点宋江先生“怒杀阎婆惜”的味道。有点可怜这丫的。
阎婆惜让宋江杀了,很多人说该杀,理由是这女人太狠太毒太耍流氓。故事的标志性的场面就是月圆弯刀,
恶人毙命,血溅当场,人心大快……
尽管吴某不是宋江,究其来历,乃德阳郊外一农民,做工程发家。有点钱了就和弟弟一起分别养情人,闹风波,倾家荡产。说白了也就是一个有点钱就烧包的主,但其怒杀李某,邻居们依然觉得人心大快,就像是悍妇+女流氓让他给就地正法了。
不过看了他杀人的前后,我却始终没有一种君子坦坦荡荡的感觉,他杀的是人头,没有向武松那样留名“杀人者,打虎武松。”,而是立即逃跑,需要当局立案破案的,绝非好汉一条。
其次,他杀的是个女人,
严格说来是他的二奶,更严格地说,是一个脾气暴躁,贪财的二奶。用刑侦语言来说,具有杀人动机。这样问题也就来了,就算二奶如何贪财,终究也是你丫自找的。不为真金白银,人家白白嫩嫩的脸蛋,会让你占尽便宜?从法学上说,这就是一个达成口头的协议长期买卖而已,只不过那些赤裸裸的协议,用爱的甜言蜜语进行包装而已,但究其本质,甜言蜜语依然是协议。只是换了一个说法。这女人是悍女不假,但她丫的咋就不街上随便找个人对掐?
社会学家说,养情人和婚姻的本质基本一样。不同的是,为了防止部分手长的人多吃多占,用法律的名义对一对一的婚姻买卖进行了有限的保护而已。
既然达成了协议就要尽量遵守。宋江不遵守,或者遵守的程度不够,因此恼羞成怒杀了阎婆惜,最后这丫的好汉做事不敢担,乘乱世之机跑到了梁山,赚了一个起义的名义。吴某无力兑现承诺,想毁约,而对方追讨违约金太紧,翻脸了。不过,太平盛世,丫的逃无可逃,落网而已。
其实,就做人的诚信来说,无论是宋江还是吴某,都比较失败。俗话说,有多大的能耐做多大的事。杀了人,居然赚得欢呼声一片,丫的,什么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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