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菲:网络举报利大还是弊大?
从周久耕到杨达才,从雷政富到刘铁男,这两年,“网络反腐”的成功案例可谓捷报频传。网络举报作为一项短平快的利器,也越来越受到网民的追捧。在反腐声势越来越大,反腐决心越来越强的今天,网络举报的确让人们看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互联网时代,网络压缩了时空,网络扁平了世界。在网络举报的一片热衷声里,网络可以成为反腐举报的利器,网络也会成为不法之徒的凶器。人们看到的不仅是贪官、色官的应声落马,也屡屡出现着因不实举报而遭受名誉、声誉伤害的无辜者的屈辱,更不乏假举报之名,行敲诈之实的丑劣表演。
近日,有专家围绕网络举报的法律问题展开讨论,同时就网络举报的利弊和依法规范网络举报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专家的建议和意见有时不是万能的,但有些声音还是值得思考的。以网络举报为例,现如今的人们似乎陷入了一种无助导致的无畏,只要某条信息涉及到官员、隐私、吃喝,甚至言语、工作等等,各路神仙便会蜂拥而来,不分青红皂白,先代表法律做个定性再说。
而事实证明,很多信息是经过了加工之后利用了网络举报的民意诉求,而出于个人目杜撰甚至歪曲出来的。举报的用意就是诉诸舆论,发布的目的就是要网络炒作。而一些媒体为了吸引眼球,更是以伸张正义为名,行炒作之实。这方面,我们的某些制度和管理机制大大落后于网络。
出于技术和应对的原因,我们对网络举报的法律责任往往表现为事后追惩制,当被发现有捏造或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的内容时,往往已经给被举报人的名誉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最典型的一个例子,中石化女处长牛郎门事件,未及披露真相前,很多人信以为真,甚至深信不疑,更被各路媒体争相转载,引来大范围的围观。后真相大白,证实此事件完全是被报复诬陷的,但因此而起的炒作事件给当事人留下的伤害已经挥之不去。
由此,我们不得不思考,面对反腐的稳准狠,面对歹人的邪利用,网络举报阵地该如何坚守?网络民意该如何得到切实的确保和伸张?诚然,网络举报的优势可以举出很多,网络举报短平快的特点更是让人舒心开怀。但网络举报也使侵犯他人隐私、名誉成为常事,使本来就薄弱的隐私权观念被进一步瓦解,这与当今人们追求的人权、平等、独立、自由的主张无疑是背道而驰的。
因此,保护和强化网络举报,发扬网络举报稳准狠、短平快的优势和特点,就要因势利导,主动作为。这方面政府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近期公布的国家法定机关、网上举报专区等正规平台就是一个很好的实践。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公民权利的保护,进一步优化举报程序,用反腐实例树立公民对正常渠道的信心。
另一方面,还要加大对不实举报,尤其是挟私报复的打击力度,对那些主观恶意的网络举报更要强化事后追惩制度。用案例维护网络举报的正义性和进步性,还网络于清净,给网民于理性,发扬光大网络举报的优长和民意,彰显和褒扬反腐决心和士气,强力推进社会的法制化,民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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