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戒》删节版因“戒色”被起诉?!
文/墨菲
有消息称,今天(11月14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董彦斌起诉华星国际影城和国家广电总局,称前者提供的删节版《色戒》,剧情结构不完整,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后者没有建立完善的电影分级制,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他要求两者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00元。而西城法院认为董还需提供没有删节的《色戒》电影版本作为证据,未准其立案。
其实,《色戒》所以成为近段时间最受关注的一部电影,首先是威尼斯金狮奖,再就是张爱玲的原作、国际导演李安、加上国际巨星梁朝伟的强大阵型。媒体在对影片中大胆露骨的性爱场面大肆渲染的同时,也预告性的提醒过人们:大陆公映时考虑到国内的欣赏习惯将由李安亲自执剪对暴露镜头进行删节。所以这一切,似乎都给了人们细看端详的渴望和冲动。
由此来说,华星影城某负责人所言,“这跟我们电影院没关系。全国各地放映的都是这个删节版,我们也想给大家放映完整版的电影。删不删节,是国家广电总局决定的。”似乎告诉董博士:您诉错了对象,我们也是受害者。
据说,国内公映的《色戒》电影,缺少了7分钟的激情戏。按照我国的电影管理制度,过于暴露的激情戏,将由导演本人做出剪辑处理,否则,将不发放放映许可证。“所以这7分钟,实际上是导演李安本人剪去的。”难道这么一来,“国家广电总局未建立电影分级制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指控就可以成立了吗?恐怕也没那么简单。
以上这些,与当年的张爱玲通过王佳芝、易先生、邝裕民等演绎的那段“情感、生活、出轨、逃避”的燃烧岁月似乎就更不搭界了。因为张爱玲的小说想表现的绝不仅仅是“色”,况且,李安也应该不至于用这个来吸引票房。那么,对观众而言,看完影片,对“情色,害人害己,应戒”有个大致的认识和思考,也就够了。何必难为自己,粉饰他人呢?
张爱玲评论自己的《色戒》曾说过如此名言“爱不需要理由”,那么,就让我们也套用此名句“看不需要多想”!
H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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