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补“亿元资产”与“受贿六万”间的鸿沟
(2008-12-01 0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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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舞王火灾政治亿元资产副局长杂谈 |
分类: 中国评论 |
深圳“9·20”大火灾调查结论公布后,媒体观点和官方说法间形成巨大的鸿沟。对于火灾问责中最高级别的官员、原深圳市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媒体将其肖像勾勒为“亿元资产副局长”,而官方描绘的轮廓则是“受贿六万副局长”,天壤之别一目了然。
“亿元资产副局长”的肖像是由很多线条勾勒的:在陈旭明家中搜出现金千万,天花板装满现金,陈妻狂烧钞票,陈在舞王持有干股,花2000万买官,陈还有宅基地、商铺、当地分红等多种收入,身家达到2亿元,远远超出了人们想象中的“副局长”,甚至可能与“巨贪”相联系。
而深圳市检察院对陈旭明的轮廓,则以“受贿六万副局长”一笔构成。尽管检方以措辞严厉的“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提起公诉,但“涉案金额6万元”的实事,却让人感到陈副局长分明是个好官。媒体所报道的诸多故事,被检察院视为假新闻:“根据我们所掌握的情况,这些说法是没有事实根据的”。
因为媒体和官方的意见反差极大,引起舆论哗然是必然的事。于是媒体也便有了“9·20大火的全部真相仍待还原”的呼吁,有“狂烧现金并非空穴来风”的后续报道。而政府部门却没有进一步回答媒体的疑问,甚至在新闻发布会上不给记者提问时间,新闻发言人念完通报后便从侧门匆匆离开。
对于大众来说,实际上无法判断谁是谁非,无法确定媒体意见和官方说法究竟哪个更接近真实,媒体的公信力和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同时受损,后者的损失程度可能更大些,因为政府操控信息的能力更强。需要说明的是,在任何国家,即便在法制极为健全的国家,媒体意见和官方说法总不能完全一致,只是两者之间的鸿沟不能大到“亿元”与“六万”之间。
按照常识,当两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的情况下,需要第三方出面解决。在法治国家,媒体和政府的意见出现巨大反差时,作为第三方的司法机构便进行独立裁判,展开公开调查,缩小媒体意见和官方说法的鸿沟。这个过程就是维护人民“知道真相的权利”,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知情权。维护知情权的根本出发点在于保持社会公正和秩序,教育大众哪些事不能做,同时监督媒体和政府都不能随心所欲,因为两者都拥有强大的社会影响力。
以陈旭明案件为例,如果媒体意见是“没有实事根据的”,那么政府需要以具体的实事来逐一反驳媒体报道,比如说陈旭明家的“天花板装满现金”是不实之词,那么说出他的天花板是由什么材料制成的就可以,说“陈妻狂烧钞票”是谣言,让办案人员和陈妻出面说清楚当时陈妻究竟在干什么、搜出了多少钱就好。同样,媒体说政府“受贿六万”的说法不符合实事真相,那么拿出人证物证来,“某政府工作人员饭局间的闲谈”是不能成为实事依据的。
现在,媒体意见和官方说法之间的鸿沟显然不能依靠各自的努力来填补,那么只能由比深圳市更高级的机构来进行独立调查。由于陈旭明原属于公安系统,那么为了避嫌,调查组的组成人员最好由多个部门出人组成,媒体要予以积极配合,最终向大众公布真相。
这种调查虽然要花人力物力,却是值得付出的政治成本。给大众勾画一个真实的“副局长”肖像,不仅能提升政府的公信力,维护陈旭明的公民权,增强政府、大众和媒体间的和谐,给不负责任的媒体行为予以警示。只有做到水落石出,各方都能自信,媒体意见和官方说法的鸿沟也便能弥合,社会文明风范也便大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