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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漓江出版社这个事情,足足是一部电视连续剧,还是肥皂的那种。现在已经演到第四部了,后天的开庭,算是一个高潮。接下来还拍不拍续集,要看导演和演员的干劲和配合如何。
本电视肥皂剧的第三部,是和他们打了一场劳动仲裁官司,仲裁的结果是:去年一年的奖金是没法拿到了,劳动赔偿金倒是裁决了大部分。出版社的领导之一,就是我曾在博客里介绍过的那位姓张的官态态,——当然还有躲在背后的官态态——很觉得失了面子,大不服气,于是演到这第四部里,我就成了被告。
这个被告实在当得有趣得紧。因为这一回,他们不只是说不服劳动裁决,而且提出,此前一两年里发给我的工资奖金,是“预付”的,现在一算账,发现我所做的书,尤其是2006年做的书,亏损了,应该由我“赔付”,也就是说,要把以前发给我的工资奖金追回去。“赔付”多少呢?据他们精确的计算,是72978.69元。
在漓江工作了近六年,到现在才明白我此前领到的工资奖金原来不过是“预付”,发给你是逗你玩儿的,领导不高兴的时候,是要想着法儿逼你吐出来的。怪不得此前有一位副……总就多次在会上说:你怎么吃进去的就怎么吐出来!我开始还以为是在鼓励大家呢,原来埋伏打在这儿。
不过这个内容,倒也不是突然袭击,在打劳动仲裁官司的时候,他们就已经这样反诉过了。现在还要来一回,确实有点重复,对不起观众,不好玩。我估摸了一下,要算出这个七……万……六毛九的数,那得亏损500多万元才行。我靠,这两年,我居然已经搞掉了漓江出版社500多万,真他妈的连我自己都佩服得不行。那力量,只怕已经快赶上半个副……总了。我怎么就一直没有发现自己已经差不多够做一个副……总了呢?他们这么些年真是浪费人才啊!
这个数,是怎么算出来的,我数学虽然差了一点,但对它的过程,还是相当感兴趣的。于是就仔细研究,原来他们弄出来的那个针对我的那个“奖金分配方案”的文件里,有一个“几步走”。
第一步,当年的图书当年“清盘”。也就是说,2006年我所编辑出版的书,到2006年12月31号止,清盘。
第二步,清盘以库存数为依据,凡库存,都算亏损。他们的文件对“库存”的定义是:库存册数包括,在清盘日,发行账面库存册数,及发行账面已发货、未回款的册数。
第三步,规定一个“清盘”计算工式:一个编辑对某书承担的清盘损失=清盘日该编辑应承担的该书库存册数X单册直接成本—清盘年度的销售毛利+对以前年度的毛利调整
最他妈牛逼的是第四步,规定:“清盘后,图书再发生回款的,其收入和毛利计入社里,但不冲减应分摊的公共费用,也不再核算编辑奖金。”
我靠,看懂了这一招,我当即被吓出一身冷汗来。我2006年在漓江出版社北京出版中心所做的书,一大半是下半年做出来的,据说我被“开”了之后,有两本书还重印过几回。现在货已经卖出去了,款却还没收回来,我这个编辑,就得要“承担该书库存册数X单册直接成本”的损失了(注:这个X是乘法的意思,不是乱叉叉的叉叉的意思)。等到结算一完,已经到了2007年的三四月(劳动官司期间),一部分书款也该收回来了,但“其收入和毛利计入社里”,与你编辑无关,多么干净利索!
他们算出一个七……万……六毛九的亏损数,大概已经是相当客气了——因为那里的副……总(据说现在已经升到……总了),一再打电话给印制部和财务部,要把楚人的图书成本往高里算,算出一个负数来。果然就算出一个负数来了。
制定这个“奖金分配”方案的领导,不去做职业强盗,真是浪费了人才。
等到官司最后打完,再花点时间把这剧本整理整理。预告一下剧情:第一部:被“开”前传;第二部:开你开你就开你;第三部:春天打官司;第四部:“我靠”(其实是“我告”的意思,阿龙别告我侵权);第五部——看剧情发展再定名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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