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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的没落

(2007-04-20 21:11:28)
分类: 东拉西扯
 中国的学者们,常有惊人之论,学者倒是在向文学家靠近:语不惊人死不休。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里搞不出什么名堂,便要在别的什么方面搞点响动,其行为举止,在我看来,倒是与芙蓉姐姐是同宗同派的。
 
如果当年芙蓉姐姐考上了某大学的研究生,也算是与教授和硕士博士们有师生同学之谊了。在杨丽娟追刘德华追得最热闹的那些天,网上报道一个北大(?)的法律学研究生,在自己身上写了标语,说是要以死逼刘德华娶杨丽娟。发了些照片上来,其中一张,好象是站在一个窗台上,说是限定刘德华在多少小时之类要给杨丽娟一个答复,不然他就要从楼上跳下去。——事情过去快两个星期了,好象还没见有报道刘德华因此娶了杨丽娟,也没见有报道说这位法律科班生已经跳了楼:这真让我有些失望。我的心理,是巴不得他当场就跳下去的。结果他竟然好象并不跳,实在有失我望(是否众望,我不知道)。他妈的,光搭台不唱戏,没得骗取了观众的眼球。
 
这样的硕士生,虽然还不是学者,但如果他没跳楼,大约终于有一天还是要挤进学者之列的。所以说起来,算作是学者的预备队员。当然这样的学者预备队员,也就是学者们教出来的。中国的学者们是怎么个样子,也大可想象。
 
今天上网刚看到一条报道,说的是甘肃某大学副教授名叫高来的,据说在民俗文化领域颇有建树,就提出了一条“颇有建树”的论点,说的是:未婚同居与卖淫嫖娼无异,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如果不是高副教授因为研究学问究得太深搞得自己发昏章第十一,那大概就是他神经出了问题,或者是别的同居者们给他的刺激太厉害,以致于有些不正常了。但联系到中国学者种种现状,高副教授有此妙论,也属情理之中。说不定下一次的“两会”,还会有学者型的人民代表提出议案,要立法规范性生活的种种细节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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