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不可治理的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曾经是可能现在还是一个热门话题。认为公司可以治理的观点来讨论如何治理公司的理论是幼稚的理想主义者;只有从公司的不可治理性出发才能找到治理公司的方法。公司不可治理的原因很简单:公司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一个来自地球一个来自火星。
什么是公司?公司就是大家的经营实体。最公有的公司就是上市公司,最不公有的公司就是一个人公司。治理问题只会出现委托经营的情况下。委托经营的情况有三种:全部委托,部分委托和零委托。个人公司自己经营自己的公司就是零委托;所有者全体将资产委托经营者经营就是完全委托;部分所有者将资产委托给其他的所有者经营就是部分委托。零委托是不存在治理问题的。我们讨论的情况就是完全委托的和部分委托的情况。
其实委托经营是一种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信任关系的确立。而治理是指所有者如何监管经营者。既然有了信任关系为何又要监管,这就是公司不可治理关键所在和矛盾所在。如果我们信任他,就不应该监管他,如果我们不信任他,何必又委托他。监管成了所有者不相信经营者的信号,经营者认为所有者不信任他,因此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的矛盾就此产生。
在实际的公司管理中,经营者是一个事前管理者和过程管理者,而监管是一事后监督者和事后处理者。这也是公司不可治理的另外一个原因。若干的上市公司经营者卷款逃跑,若干的经营者中饱私囊,事后处理非常困难。但是监管者如果去做事前监督,监管者就成了经营者。
公司的所有者是通过资本来获利的,追求的是长期的持续的利益,而经营者是一个劳动者是靠出卖自己的劳动获利的,经营者追求的是及时地和短期的回报。利益的着眼点不同,经营者势必千封百计地逃避所有者的监管。尤其是经营者发现自己的劳动所得远远低于所有者的回报时,经营者往往会铤而走险,跨越犯罪的界限,让监管者防不胜防。
经营者比所有者掌握更多的公司经营信息,在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博弈中,经营者永远处于有利的地位。经营者会利用信息优势,甚至挟持所有者来获利。
股票投资者一旦购买了公司的股票就成为了公司的股东。目前中国乃至亚洲大部分上市公司,公司经营者和所有者是一个人,换言之大股东就是经营者,这属于部分委托的情况,大股东通过经营者的身份来侵犯小股东的利益是非常常见的情况。本来大股东就会侵犯小股东的利益,一旦大股东同时成为经营者,情况只会更加糟糕。请看看中国股市中出事的公司,董事长逃跑的进监狱的哪家不是大股东兼任经营者的。因此股市投资者需要牢记不要或者谨慎投资大股东兼任经营者的公司,当然更应该谨记公司是不可治理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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