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世事实视——还原因果 |
——世界杯中哥、中巴战后感
文/扬州雅痞
这是2002年的旧文了,中国足球现在终于沉沦了,大家都懒得说它了。世界杯开锣在即,姑且重贴,一是趁趁热闹,而是乘机整理。
假如你是女人,并被强暴,你将会怎样?
愤怒?耻辱?兴奋?……
对于自小就浸淫在“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教化中的我们,大多数人应该感到愤怒和耻辱才算正常。虽然另有圣人说过“民以食为天”,但在“节”这关键上,毋宁饿死,所以自宋以降,每朝每代,各州各郡,无论朝野都编有《烈女传》,甚或立碑嘉表那些“死节”的女人,期以垂范后人。
解放50多年,发展到现在,妇女一给强暴即赴死并不是值得期许的做法,因为“我虽不加恶于人,并不能确保人不加恶于我”,强奸在“现阶段”似乎还是不能完全绝迹的事,就象贪污一样(强奸又名奸污,似是暗示渊源)。羞耻之心,人皆有之,无端之祸,加诸己身,能不愤怒乎?能不耻辱乎?
时下在日、韩两国举行的第十七届足球世界杯上,中国队首战以0比2给输给哥斯达黎加队,吞了人家两“蛋”,进军十六强的希望几成泡影,于是球员感到耻辱,全国球迷也愤愤不平;中国队再战巴西,因为实力确实悬殊,用某行家的话说,就相当于“巴西的乒乓球队对中国的乒乓球队”,于是不但球迷心态放开,连球员也似乎无所谓了,场上不见了紧逼,不见了围堵……大家虽互为对手,却一团和气,单从场面上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是一场友谊赛!
国际上有个说法,说世界杯上两国之间的足球赛事是“看不见硝烟的战争”,代表了国家的尊严和荣誉。我想中国的大多数球迷还是认可这个说法的,否则不会把“世纪大战”无端封给英格兰和阿根廷那场赛事;俄罗斯球迷也是认可这个说法的,否则不会在看了他们自己的球队输给了日本队之后,在克里姆林宫附近的红场上闹事,以至出了人命……
哥斯达黎加队赢了我们两球,球员们愤愤不平,引以为耻;巴西队赢了我们四球,球员不但不感到愤怒和耻辱,甚至还有了些许兴奋:赛前以能和巴西队这样的强队交手为荣;赛后巴西球员没按惯例和我们交换球衣,我们的三个球员想方设法和人家交换了球衣后,沾沾自喜,恨不得让天下人都知道这件“荣耀”的事——据说其他的球员还为没抓住机会而后悔不已呢。
——这是什么道理!给“贫民”强奸可耻,给“皇帝”强奸光荣?
翻开史书,原来这也是上面已经无意中给出了事实,却故意隐瞒了道理的史实,是中华民族发展的暗脉,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入《烈女传》、给立贞节牌坊的,多是给刁民和暴民玷污了的民女,一入深宫做妃嫔,基本上失去了这资格——她们都是心甘情愿向那至少比自己老上一辈、自己从没见过的男人投怀送抱的?明眼人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从“侯门深似海”、“后宫多怨妇”等诗句即可得以证明——她们唯一入传竖碑的机会,就是改朝换代,敌人直捣黄龙之时,如明末的李自成入京,崇祯朱由检缢妻杀女,就是一例;之前如果不肯顺从皇帝老子,乃是诛九族的罪,万万不可造次——殊不知赵匡胤、朱元璋在成“帝”成“宗”前也是刁民、暴民,而且还是闹得最厉害的角色。何以他们一跨过那坎,“水”就变成了“露”,“强奸”就变成了“御幸”?被欺压者还引以为荣,沾沾自喜,甚至光宗耀祖,流芳百世……可惜的是,养育她们的人,就算名分上贵为皇上的老丈人,见到了姑爷,还得乖乖的叩首谢恩,山呼“皇上圣明,奴才该死”!
强盗自有奸杀淫掳的逻辑,奴才总可以找到苟延残喘的理由——这样才能施者痛快,受者欣然,世界于是一团和气,天下承平。不错,巴西队现在是足球世界的皇帝,但在他们面前,我们就该折首摧眉了吗?“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两千多年前的陈胜、吴广们,虽轻贱如微尘,但面对吞并六国建立起来的、貌若无法撼动的秦帝国,走投无路时,终于也喊出了一群不甘屈辱的男人的声音。他们虽不能亲眼见到秦帝国的倾覆,但后来的人终于在他们的肩膀上站立了起来。
强奸只是偶发事件,作为职业球员,中国的男子足球队员好象经常作好了被强奸的准备——遇到强者,自己的腿就先软了,从之前的韩国、伊朗……到现在的巴西——幸好没遇到德国,不然说不定真给人家蹂躏得体无完肤、惨不忍睹!作为一个女人,在比自己强壮的男人面前,如果经常做好被强奸的准备,性质就相当于“职业被强奸者”——妓女了;作为以“求胜”为己任职业球员,如果有了类似心态,境界离被“求欢”的妓女也就相差不远了。但说到妓女,也只听说客人或情投意合,惺惺相惜,或迷倒在石榴裙下,心服口服等原因而以衣巾相赠,强索客人衣物,并以此为荣的妓女,似乎并不多见——这至少证明她们虽常陷“水”深“火”热的险境,但多少还是讲些职业道德,羞耻之心尚存的。这一点,也比最近揭发出来的海南某李姓恶吏将与之发生性关系的一百多各色女子剪毛发剥亵衣拍艳照作记录锁在公文柜内自娱自得的丑行让人舒坦得多。
诸位看官看到这里,可能忍不住问了,扬州雅痞同志,现在全国上下都在倡导“快乐足球”,你怎么如此不识时务,还在这里唠叨?
那我更忍不住反问你了,为什么我们常说“国球”有“小球推动大球”的“乒乓外交”壮举,女排夺冠催发了“团结拼搏,振兴中华”的“时代最强音”……还有在游泳、射击等优势项目上都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体现出“中华民族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自信心”,而到了有“世界第一运动”美誉的男子足球上,就因为自己的技不如人,就强加以“快乐”呢?
不是无家国忧患意识的人,你快乐得起来吗?
扬州雅痞2002年6月10日星期一于深圳
***************************附文**********************************
关于《强奸“足”意》
我并不算得上一个真正的球迷——岂但不是球迷,除了喜欢自由地读书、写作之外,其他东西好象并不能令我真正着迷。我之所以写该文,是事关足球,旨在其他。想不到发表了以后,众说纷纭,赞、弹俱下,但似皆不得要领,于是自己不得不站出来——
我一直以为,中国足球最大的悲哀,并不在那十几个在足球场上疲于奔命的所谓中国国家队队员,而在于僵化的足球管理体制及其他深层因素。作为“体制内”的产物,他们一如宫庭里面的妃嫔,不管愿不愿意,承不承认,事实上他们既被这体制豢养着,养尊处优,也无可避免地被这体制“强奸”着,毫无生气和进取心。于是每与“体制外”的强手狭路相逢,就难逃被蹂躏的命运。起先,他们或许会愤怒,会感到羞耻,但久而久之,也就麻木了,并试图在被蹂躏过程中找到兴奋点……纵使在某种特殊的情况下,要求他们玉石俱焚,并做到了,他们也少有入传竖碑的荣耀。
——这是怎样的一种悲哀?!
至于中国球迷之殇,窃以为来自于各种宣传机构和媒体有意无意的引导和渲染,一副面孔两种嘴脸:在强势项目如乒乓球、女子排球上,我们赢了,就说是“为国争光”,体现了“中华民族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自信心”,而在弱势项目如男子足球上,深知求胜无望,就说什么“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快乐足球”之类的,自己打自己嘴巴。一如现实中的缴税时强调义务,募捐时要求爱心,谈到权利时即“王顾左右而言它”。面对这种自相矛盾的逻辑,球迷们自然很难转变过来,以至无所适从。而类似的手法,在其他领域何尝不比比皆是?
正是在这种悲哀和愤怒下,我写了那篇有人评之为“够毒够辣”的东西。以“强奸‘足’意”为题,是参照了“强奸民意”一词。比喻是否恰当,就见仁见智了。但得声明的是,我并不是什么大男子主义者;对于这点,凡认识我的人皆可证明。但如果真的要找大男子主义批判,建议大家亲自去伦敦或别的地方找莎士比亚先生,他老早就说了这么一句话,并成了名言——“女人啊,你的名字是弱者!”。
我知道这世上有这样一种人,他们如野狗一样,只要听见哪里有“嘭”的一声响,就会拼命的狂吠,并狠狠扑过来。因为据他们以往的经验,伴随着这一声响,往往有他们最喜爱的骨头掉下来,就算最不济掉下一坨屎,按他们的本性,也会津津有味地品尝起来。但这回他们得失望了,想不到掉下来的竟是这样的一篇东西,看不懂,吃不得。但他们已经习惯了狂吠,没办法,还是得“汪!汪!!汪!!!……”地吠!
走在漆黑的野地上,我不知前面有没有路,或者路有多长,和这路上有没有别的行者,但能听到野狗的吠叫还是不错的,至少一方面多少能驱走一些旅途上的寂寞,另一方面则提醒我时时注意到世上还有这样一类无知而狂燥的畜生存在。
——至于其他的,不说也罢!
扬州雅痞2002年6月13日星期四于深圳
前一篇:活在俗世,慎言鄙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