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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写给亲爱的汤

(2005-10-26 00:29:44)
分类: 尘世风月——别有洞天


文/扬州雅痞

这段时间独自在家,平时要工作,三餐都草草了事。今日周末,中午开车路过山姆会员店,想起该买些日用品,便进去了;碰巧看见有整包已去皮的栗子卖,于是买下,回家就着冰箱里取出的土鸡,先武火煮沸,再转成文火炖,便上床补睡觉去了。
一觉醒来,已是六点多,刚到大厅,汤的阵阵浓香已从厨房扑鼻而来,于是顾不得炒菜、做饭,先盛了一碗,用风扇降温,才咂了一口,已觉亲热无比,忍不住赞叹:汤啊,我亲爱的汤!
我不知道别人如何,我觉得汤总是给我亲切感,套用东坡先生的话来说,就是“宁可食无肉,不可饮无汤!”外国人吃饭是不太讲究汤的,中国的北方人也是不太讲究,但广东人对汤的热爱却似乎是与生俱来的,“我爱海鲜,我爱野味,但我更爱老火汤”,超过百分之九十的广东人对此应无二话。
先撇开味道、功能等不谈,汤在形态上就已经得分不少。同样是用舌头,跟液体接触是一层次,跟液体之外的物体接触是另一层次。如用舌头接触皮肤,最亲情的行为是“舔犊”,以示对后辈情深;而用舌头接触液体,如湿吻等,则表示彼此已经是最亲密的关系了。汤液态、固态俱备,擅二者之胜,人焉能不为所动?
大多数人都是喜欢汤的液态部分,在酒店吃饭有时甚至连汤渣都不让服务员摆上台。但我有一朋友,每次说起汤,都坚持“无论怎样老火炖煮,超过一半的营养还是留在汤渣里面”的看法,有时说得我们在一块吃饭时都不想让他喝汤。好在他也不食言,坚持实践与理论保持一致,每次喝完汤都把汤渣过一遍。现在看来,他说的好像也有道理,因为在广东人里头没几个有他块头大,身高差不多一米九,据说年轻时进过省篮球队;现在人都40多岁了,还欢蹦乱跳的。
我属于大多数派,不舍本逐末。液体对人来说太重要了,据说人体里超过百分之七十都是水分——用个偷换逻辑的说法,谁喜欢干巴巴的人?广东人对自己喜欢的东西就叫“心水选择”。父母说到生养之苦,也多用“我一把鼻涕一把泪把你拉扯大”,而不是“孩子啊,为养大你我掉了几斤肉,坏了几根骨头”——我有时偷偷想,大陆的对台宣传应该多用“血浓于水”诸如此类的口号,而不是象现在那样,我们在这边不停地强调大家是“骨肉同胞”,那边却时不时有人跟着李太郎在起哄闹台独。
汤的味道和功能的重要性也自不待言。“民以食为天,食以味为先”这口头禅已经将汤的味道的重要性说成“公理”了,在此我也就无需赘证。至于汤的功能,很多外省人,在来广东之前,对广东人的“汤崇拜”现象难以理喻,觉得莫名其妙。但他们到了广东以后,慢慢就领会到了汤的功能了——广东气候潮湿闷热,不日进斗“汤”确实难熬啊!
相比之下,北方的汤比较单调,味道也就比较单一。在功能上,依我看来,除了帮助消化以外,它还独具一“格”——就是表示“你的饭菜已经上齐,你可以走了!”——以前跟旅行团到外省旅行,就餐时,当服务员将番茄滚蛋花汤端上来时,我们知道该“滚蛋”了。
对于汤这么一种充满亲情而又暧昧的尤物,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北方人饭后才喝汤,而不象广东人那样先“谈谈情”,再“直奔主题”,挟菜吃饭?直到有一天,一个朋友跟我说:你的性格不适合一夜情,我才如梦初醒。
更要命的是,我酒又喝不了几口!汤于是成了我生身养命之物。但对一个要养家糊口的男人来说,要弄一煲老火靓汤谈何容易!既要花钱挑好材料,还得费时间调节火候……就算钱财不是问题,时间上也陪得起,这调火候确实让人头疼,万一“穿煲”,局面就不好控制了。
所以还得在题目加多“偷偷”两字。是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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