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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这才是我鄙视吕孙夫妇的原因

(2011-07-26 17:36:35)
标签:

吕丽萍

中国

宋体

同性恋

性取向

杂谈

分类: 性教育文献

注:这篇文章,来自邮件组的讨论。很有学术价值,故转在此。

 

看大家讨论得很热闹啊。
前一阵子有媒体约稿让我谈谈吕孙夫妇的反同。我写了篇文章,讲了我的观点。有点长,希望大家不要介意:

尊重差异,保护弱势群体


复旦大学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沈奕斐


 


吕丽萍转发了三条某牧师把同性恋称为罪人的微博,结果引来无数的批评,也引起了人们对于同性恋与恐同者的再次关注,这也许将会是我们越来越熟悉和善于利用的网络时代的观点撞击的模式。


有人认为吕丽萍是在炒作自己,但是从吕孙夫妇对同性恋一贯的指责态度和言论来看,炒作的成份不大,主要是他们两人还真是认为同性恋是有问题的,需要矫正的。而这种观点,放在十年前,也许是主流。我记得六年前看某同志内部刊物时,还经常能看到同志们自己说:你可以说我很贱,但是,你不能说我的爱很贱。而今天,同志们说,你不仅不能说我的爱贱,你也没有权利说我很贱。


我们从此事件中信息的看到,之所以吕孙夫妇被公众讨伐,说明目前,中国对同性恋者的接纳度已经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大部分的人已经认识到了,同性恋者除了性取向和异性恋者不同,其他方面和异性恋者没有不同,既不涉及道德问题,也不涉及社会进步问题。中国已经废除了同性恋是一种精神病的条例,这才是社会的进步。


我不想强调同性恋是多么的正常,这一点其实已经是大部分人的共识了,只是未来我们还需要做更多的工作,让更多的人意识到这一事实。这次的吕丽萍微博事件同样是一个传播同性恋者也是正常人的机会,所以,蔡康永等人与吕丽萍的对话我是非常赞赏的,如果同性恋者和赞同同性恋者要为自己与其他人争取权利,就应该抓住这样的机会来讨论。让我失望的是,吕丽萍不做任何正面地回应,仅说:“我只是转发,转发都不可以吗?我不希望这件事情再搅下去了这种态度是有问题的,没有人想要“搅合”,绝大部分的人是希望把事情说清楚。积极地讨论,正面地应对更有利于观点的展开,更有利于人们更好地认识事实和做出选择。


在这一事件中,我觉得另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是:我们如何面对差异?


无论社会进步到何种地步,也许永远会存在“恐同者”,永远有人觉得和自己性取向不同的人是变态是恶心的,就像同性恋者不能被消灭一样,恐同者同样不能被消灭,他们也有捍卫自己价值观的权利。尤其是涉及到宗教,情况就更加复杂,某些宗教派别反对同性恋、反对堕胎、甚至反对离婚,他们有他们的价值体系,他们的信仰系统和无神论者或者其他宗教派别不同,我们同样没有办法去改变他们。即使在所谓开明的美国,允许同性恋结婚的州也只是个位数而已,大部分都不允许。


我以前认为,应该是尊重差异,寻求共识。但是,我现在认为在一个个体化的时代,差异将会越来越多,而不是越来越少,很多时候,共识是永远无法达成的,只有差异是永恒的。而且,为什么要达成共识呢?为什么人们必须要一样才能共存呢?在今天这个社会,我们需要学习和适应的就是在差异中生存。尊重差异是必须的,而共识却是可商榷的,有,很好;没有,也很好。所以当我们面对人们的行为和我自己的行为不同的时候,我觉得正确的态度正如央视24小时》栏目主持人邱启明 74在节目中说:我们想对同性恋人群说一声,我可以不认同你生活的方式,但是我愿意捍卫你不同于我的生活的权利。


就我个人观点而言,性取向是一个私人选择的问题,每个人都有权利在自己能够承担后果的前提下,做任何他/她希望并有能力达到的取舍,其他人实在没有说三道四的权利。我们判断他人的选择是否有问题,应该有三个标准:第一,是否对公共利益有损?第二,是否损害其他人的利益?第三,对其自身会不会造成伤害?如果都不损害,那么这样的选择即使是你所不认同的,也没有谴责的权利,更没有把该群体归入罪人的权利。


有人认为,同性恋者会损害到人类的繁衍,假设这个观点成立的话,那么,换个角度,我们是不是可以说,在一个人口爆炸的时代,尤其是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中国,同性恋者对控制人口,捍卫计划生育政策做出了突出贡献?恐同者总是担心同性恋泛滥或者蔓延,导致大部分的人口都成为了同性恋者,则实在是杞人忧天,没有任何研究证明存在同性恋的传染。除了同性恋和异性恋,还有双性恋呢,人类不会因为性取向而把自己搞没了。所以,同性恋完全不影响公共利益。


那么同性恋者有没有违反他人的利益?如果同性恋者强奸或强迫同性发生性关系,或者要求异性恋者改变性取向,那么就违反了他人利益。但目前显然不是,他们是弱者,异性恋是强势群体,异性恋者在强迫同性恋者“矫正”。所以,同性恋者并不损害他人利益。


同性恋更加不损害他们自己的利益,因为,不同性恋才会让他们出于身心的困境中,为了他们自身的利益,他们有权利争取自己的性福和快乐。


综上所述,同性恋群体的差异是异性恋或双性恋者无权干涉的,是他们本应享有的自由。当我们在追求自由和民主的时候,我们需要清楚地意识到,民主和专制根本的不同不在于民主寻求的是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共识,而专制追求的是符合少数人利益的制度;前者同样是一种专制,是一种多数人的暴政。真正的民主和自由,其人文思想的基础是尊重差异: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你的行为我不认可,可是我捍卫你和我不同行为的权利。在一个越来越多元化的社会,学习和适应在差异中生存是每个人必须承受的。


无论公众人物还是所谓的小人物,都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观点,也必须承受他人对此观点的讨论,正是多元的讨论,才能促进社会发展。谩骂和人生攻击对于观点的展开是无益甚至有害的。


只是公众人物在发表自己的观点时,还应注意,你所批评的群体是弱势群体还是强势群体?因为弱势群体保护自己的能力比较弱,正面回应和反击的力量要小于公众人物所能调动的资源整合,而这是不公平的。幸亏还有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者和赞同同性恋者的明星,否则,公众人物的言行必然会深深伤害弱势群体。而这才是我鄙视吕孙夫妇的原因。


 



沈奕斐
复旦大学社会学系 讲师
复旦大学社会性别与发展研究中心 副秘书长
复旦大学社会文化人类学中心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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