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名家印象与访谈连载之二十五:陈羽伦
(2011-08-05 13: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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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羽伦:
中国念英语的人只要念到大学一年级程度者,没有不知道商务印书馆办的《英语世界》这杂志的。它在1981年的外语热时应运而生,小开本,可以随身携带,坐车等车时都可以看上几段,诵上几行,在那个年代里和小开本的《读书》一起成了莘莘学子衣袋里的常备“闲书”。闲书做到这等份上,像美国的《读者文摘》那叫不简单。
从那之后,一茬茬学生脱了学生装步入社会步入而立或不惑,虽已不再是它的读者,却仍念念不忘这位良友。它其实是一本精选的最新英文文摘并配有标准的中文译文,一方面提供各类文体的英文范文,一方面帮助学生自习英译汉技巧。它的另一个特色是发表一些国内名教授撰写的英文文章。我的阅读经验是,英文入了门,但水平尚未达到能快速阅读英美报刊书籍时,读这些中国名人写的英文对我们较快地提高英文能力很是见效。这些名家写的文章即使有时用词过于繁复讲究,句子过于冗长,但还是能看出其基本思路是中国式的,也就是说其思维的语法是中文,因此只要查出生词,整个句子就全然豁然明白。学英文,重要的是在早期能树立自信心,能读下大段的文章来,自信心立即大增,就能继续往下学。反之,英美人士写的文章,冷丁儿看上去连生字都没有,可成语连串,双关语珠玑四溅,一篇小短文,死抠吃,仍然云里雾里,初学者为此最受伤,甚至会因此半途而费。我见过很多非英语专业的学生,他们相信了一些大师的所谓高明教学法,号称起点要高,一开始就读母语原著,连文章题目Puma at Large都要念半天,摸索半天才弄清原来不是“大狮子”的意思,更何谈欣赏和交流了,那种学法如同受刑,事半功倍,毫无快乐可言。所以,《英语世界》很受青年人欢迎。在这方面,它自然比《读者文摘》更投中国学生的心思。笔者念大学时曾很钟情于该刊,尤其乐读上面常出现的名家精美佳篇,如王佐良的、许国璋的、巫宁坤的……却没顾及记住主编的名字。
我是采访巫宁坤先生时,他说我应该采访陈先生,其人是个奇才,“独腿闯世界”。我这才知道陈羽伦是《英语世界》的主编。可见我们读这刊物时,目光都投向了那些名教授了,没注意为教授们做嫁衣的幕后英雄。为此,我在受惠于该刊多年之后,前去采访这位明星教授们的“穴头”,没有他这个“羽扇纶巾”的诸葛亮,那些一盘散沙的大教授们谁去组织呢?而换个资力浅的人,谁又组织得动他们?只有陈羽伦了。
三九的一天,奇暖,我在东城区一根很细的胡同里按图索骥,终于发现一堵烂灰墙上书有“英语世界编辑部”的三寸宽旧木头条儿,才发现已走到新起的三十几层北京国际饭店的南墙下。
那是一座民国风格的旧灰砖小楼,正是我最欣赏的那种楼房,朴素雅致,毫不张扬,但是能显出主人的身份。这种楼在老电影里一般都是家境殷实的中产者和知识分子的住家,特别令我向往。没想到,今天我有机会真的进到了这样布景一般的小楼里,而且是来采访一个现实中的人。一阵地板咚咚的响声后,门开了,是陈羽伦本人,一个看上去五十几岁的精瘦老头儿。他衣着讲究,颈上系着一条顶时兴的花丝巾,头发光亮可鉴,人显得颇“潮儿”。可落座后他却告诉我他算“返聘”,年逾古稀了,没什么可采访的,这个巫宁坤,干吗推荐你来采访我呢。
《英语世界》可谓国内第一家美国式“家庭杂志社”。他一个人是主编也是杂工,且是一条腿。另一条腿是“文革”中被当成特务打折的,后来按的假肢,可见那个疯狂的年代里人们心有多么歹毒,陈先生受了多么大的冤屈!现在他除了编杂志,还编英汉辞典,没拾闲儿的时候。环顾这间阳光充足的屋子,从地到顶全是书,只是他的书不象毕朔望的书那样杂乱无章地堆着(其实也许“有章”,自己用起来方便),而是码放在亮堂堂的大柜子中,很显得一丝不苟。这正像他本人,七老八十的人了,依旧仪表堂堂,毫发不乱。这是个生活十分有品位的绅士。
陈老早年在西南联大求学,1944年去印缅为与中国军队一齐作战打日本的美军作翻译,后赴欧美留学主修当代经济学。五十年代一腔热血回来报国,竟从此扎进出版界,除了当编辑,五十年代还当过出版社的经理和常务董事。许国璋教授编著的《英语》课本、张道真的《实用英语语法》和王佐良的《英国文学名著选注》等畅销书都出自他之手。原来我们这些英语专业学生的必读书里都有陈老的心血!多少年风风雨雨,历尽坎坷和残害,并未使他丧其通达幽默的性情,生活讲究,可以说一丝不苟。正如他自己所说,心不死,人就年轻。有事干,人就快活。他自己还亲自操刀翻译了商务的“汉译世界名著”之一种,威廉·詹姆斯的《实用主义》,得闲还翻译探案小说。
他儿女都在国外,可他不去,因为他在这里够忙的。
“外国(指欧美)是好、舒服,可我去了能给人家点什么?我不能光去吃人家,玩人家啊。”
他想的是“人家”。
“我还是在这边更有用。”于是不走。
他说他决不片面地抽象地讲爱国,那没意思。“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用来讲爱国是太滑稽无当。他只讲自己在哪儿更有用,在哪儿更受欢迎。“毕竟外国是人家的家。”
另一方面,他又说,美国地广人稀,又富,“是得好好给它去人。”受不受欢迎是另一回事。
他曾独腿游遍欧美十几国,还冲破怀疑堂而皇之去了当年跟中国还没建交的韩国,旧地重游了青年时代去过的汉城。回来后惊叹这几十年人家的变化之巨大,并证明那边的世风虽有败坏但也并非可怕。倒是我们有些人只学了人家不好的地方却不学人家好的地方。他说他这个老人在美国挤车总有人给他让位子,在北京却没人理他。这算什么?他在美国花三万美元造了一条高级假腿,用飞机托运回来海关要以医疗器械名义课以二万元进口税(90年代初的二万元那是天文数字——笔者注),而穿在腿上走进来则算腿,分文不收。眼看腿要复失,他八方求告,还是邓朴方先生批示说:这是腿,才免税。
有了一条优质的外国腿,陈先生跑跑颠颠更有劲儿了。他甚至自己挤车去印刷厂跑清样。真是老来少。
他说他忙完一部大辞典,他要开始写自己的随想录和出国观感,用英文写中文写都行。为的是让人们从他的经历中看出点什么,然后去长自己的思想。
“对爱国主义不要乱宣传——不要编,就讲真人真事儿,该什么样子就什么样子,反正爱国的多的是,不然这个国家谁建设的?”
冬天的阳光好宝贵。我们在半面墙大的玻璃窗下晒着聊,他的话如同这冬日的阳光,丝丝入肤。两个小时,我晒热了,甚至有点晒得发蔫。
这座颇有民国遗韵的灰楼快要拆了,来晒的机会不多了。北京城里这样的楼会越来越少,真可惜。
(本文部分首发于1991年3月的《文汇读书周报》,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