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制止家庭暴力还要付出多少生命的代价?

(2010-11-29 21:38:42)
标签:

家庭暴力

劝和不劝离

《危情时速》

分类: 社会

 

 

11月24日,《新京报》刊发消息《新婚一年 妻遭家暴身亡》。据报道,死者董某生前及家人曾先后8次报警,但警方答复“你姑爷连个固定住所都没有,没有办法”。“就算离婚,现在还是夫妻,不好管。” 甚至在施暴者将被害人劫持到外地一个多月,被害人报警时,警方还认为其在电话里说的话无法证明自己是被劫持而不予理睬。

 

所以,这一悲剧的发生,显然与警方的不作为有着直接关系。或者说,是警方一而再、再而三的不作为,使一个活生生的女人,一步步无奈且无助地走向死亡。因此,追究当事警方不作为的责任,也是还死者一个公道所必须的。而更令人不平和不安的是,我们的法律和执法部门,到底有没有能力制止家庭暴力?为此还要付出多少生命的代价?

 

家庭暴力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着的一种社会现象。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升,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家庭暴力事件本应该逐步减少。但中国毕竟是一个曾受封建文化传统影响很深的国度。加之近年来,由于利益格局的调整、竞争压力的加大、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一些家庭矛盾也日益激化,家庭暴力现象也呈不断增加之势。

 

但由于“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观念和法律的空白,致使警方对家庭暴力或视而不见,或无能为力,或避之惟恐不及,导致了实际上的“袖手旁观”。有些受害人求助无门。向警方求助,得不到有效帮助;提起离婚,街道劝和不劝离;提出法律诉讼,拿不出“重伤或死亡”的证据。同家庭暴力抗争的结果,往往招来更严重的家庭暴力,且大量家庭暴力事件因此增加和升级,很多本可避免的悲剧最终没能避免。或是受害人受到更严重的伤害,或是受害人忍无可忍,以暴力终结暴力,由受害人变成施害人。生命和鲜血的代价警示社会,任何对家庭暴力的容忍和宽容,都是对生命和尊严的漠视和亵渎。

 

能否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家庭暴力,是社会文明程度和司法健全程度的一个标志。预防并制止家庭暴力,首先要在观念上明确,家庭暴力也是暴力伤害,是一种违法行为,其违法的严重程度与伤害的程度是呈正比的,且不能因为伤害的对象是家庭成员而丝毫改变了伤害的违法性质。这样的理念也应在法律条款的制定和司法审判的量刑中得到体现。此次家暴致死案,施暴者仅因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如此软弱的法律和判决,实在不足以惩治和警示犯罪,也不足以维护生命的尊严。

 

其次要像处理其他暴力伤害案件一样,及时受理报案,该出警出警,该采取强制性措施的一定要采取。近日,看美国大片《危情时速》,虽然男主人公恐吓老婆事出有因,但这种声色俱厉的威吓就已触犯了法律,因此被判未经老婆同意不能与其见面。如此,便对可能的家暴产生了震慑和阻止作用。我们的法律和执法部门,也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面对肆无忌惮的家庭暴力,该出手时一定要出手。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