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二、三套房贷款作用是有效和有限的
(2010-04-20 07: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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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11条新“国四条”10号文二套房贷款调控房价 |
分类: 经济 |
继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提出用差别化的信贷、税收和土地政策控制高烧不退的房地产市场的新“国四条”之后,4月17日,国办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即10号文),内容包括对房价过高地区可停发第三套房贷。
自“国11条”出台后,从今年一季度的数据看,房价上涨的势头并没有得到遏制,一些局部地区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因此,“国四条”和“10号文”,都剑指房产投机行为。尽管对停发地第三套房贷,用了一个“可”字,所谓“停发”也是“暂停”,但笔者认为,目前出台的房贷新政如果得到认真贯彻,对遏制房价会有一定作用。当然,这种作用也是有限的。
之所以会有一定的作用,因为任何买卖行为都是由卖和买两个方面构成的。房价上涨与部分买者的投资或投机行为也有密切关系。提高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必定会使一部分有投资愿望但缺乏经济实力的炒房者望而却步。据《北京青年报》4月17日消息,已经有一些购房人选择了弃购。如某楼房的销售人员说:“原先约好的7个应该在今天来签约的客户,只来了4个,有3个没来,说是付不起50%的首付。”
之所以作用有限,一方面在于,控制房贷仅是从买房者入手,而地方政府依然过度依赖土地财政;另一方面,即使从买房者的角度来看,一些炒房者是有相对雄厚经济实力的。富人炒房,越炒越富。不要说50%,即使百分之百,可能也付得起。提高首付是限制不了这些人的。
所以,要真正遏制房价过高和过快上涨的问题,除此之外,还要有其他配套政策、甚至是更为有效的治本之策出台。一是要延长二手房上市的期限。比如定在10年。时间长,不确定性加大。即使是有钱人,大量资金被占压,还要交物业费、取暖费等等,闲置是得不偿失,出租是加快损耗,其必然要对这种投资行为量力而行、三思而后行。二是多建廉租房。建经适房、两限房既水涨船高,又加剧社会不公。而政府出资多建廉租房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办法。可以较快地、大量地解决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当然,唯一的问题是政府似乎无利可图,还要增加投入。这就涉及郑教授提出的根本问题。第三,如何认识和解决土地财政的问题。因为房地产业产业链长,建廉租房同样可以拉动其他产业;廉租同样可以带来一定的租金收入,且更重要的是带来和谐与稳定;地方政府改变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就要下功夫调整经济结构,全面发展一二三次产业,瞄准国内市场,积极开发新产品,提高经济效益,使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得到多点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