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市场价”,拆迁还需要公开透明
(2010-01-03 21: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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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东昌拆迁公职人员开除江西丰城国务院法制办曹康泰 |
分类: 经济 |
新年期间,看到两则与拆迁有关的新闻。
一是1月2日,山东聊城新闻网显著位置刊发了该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发布的“《聊城40余名公职人员因亲属不拆迁遭株连》情况说明”。“说明”说,陈庄村改造是响应群众呼声,加强基础设施改造,并非商品房开发;按照市场价1:1就地安置,得到了大多数群众的拥护、支持和配合;极少数人不理解,正在做工作,区政府及政府领导绝没有在任何场合研究并说过“因本人及亲属不拆迁将被开除公职”。
二是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年前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目前法制办正在就新拆迁条例草案征求地方意见。针对补偿问题,他表示,法制办倾向于按市场价格补偿,“你把人家房子拆了,总得让人家有能力购买新的房子”。
这两则新闻都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前一则新闻,更多的评论都是针对“家属不拆迁,公职人员遭免职”的消息有感而发,认为其不仅无法可依、甚至于违法,且有封建社会株连九族之嫌。现在,当事人出面否定了,尽管局外人搞不清此事到底“有”还是“没有”,但这至少表明当事人也知道这种做法是不对的。而后一则新闻,很多网站都把那带引号的一句话,放在了网页的醒目位置。
拆迁问题已经成为城市发展中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既影响着城市建设的速度,也影响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且成为一些社会矛盾、极端事件的导火索。在北京城里,笔者就经常看到很多待拆迁的平房区和相对较旧的楼房,有的住户唱《沙家浜》第一场,早就“转移”了;也有的住户唱《沙家浜》第五场,一直在“坚持”。一些废墟包围着零星的院落,一座黑楼只亮着一盏孤灯。而且,这样的局面竟能持续数年之久。站在地方政府的角度,确实做了大量工作,且使一些建设工程不上不下、日旷持久。而站在居民住户、即使是钉子户的角度,个人利益确实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即他没有能力在相同的位置获得自己的住房。正如曹康泰主任所说,要老百姓讲大局,让开发商发大财。
而“市场价”似乎是一个破解困境的出路。但也有人评论,这里面弹性太大,不好把握,而且有一个谁说了算的问题。所以,笔者以为,以市场价为基础解决问题,还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
首先,什么叫市场价?就是相同位置、相同质量房屋的市场价格。而按照市场价格补偿,就是通过拆迁补偿,不仅要使被拆迁者能在相同地段、位置购买相同质量、面积的住房,而且要把在搬迁、周转过程中的人力、财力、物力的损耗、投入都考虑进去,使其能够得到比原住房更多一些的回报。
其次,什么叫公开透明?就是标准统一,明码标价,一视同仁。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总是采取“分化瓦解”、暗箱操作的做法,其结果不仅有失公平,还可能激化矛盾,人人都觉得自己可能吃亏了。两年前,《中国青年报》就曾报道江西丰城要求公职人员说服家属拆迁、否则停发工资的消息。该报导说,同样的铺面房,有的每平米1000元,有的则达到3000元,导致倍拆迁户难以接受。因此,防止暗箱操作,把核定的标准、依据讲的明明白白,也是改进拆迁工作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