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晏(四条)
2022-03-17 13:16:30
唐刘晏为转运使时,兵火之余,百费皆倚办于晏。晏有精神,多机智,变通有无,曲尽其妙。尝以厚值募善走者,置递相望,觇报四方物价,虽远方,不数日皆达,使食货轻重之权,悉制在掌握。入贱出贵,国家获利,而四方无甚贵、甚贱之病。晏以王者爱人不在赐与,当使之耕耘织紝,常岁平敛之,荒则蠲救之。诸道各置知院官,每旬月,具州县雨雪丰歉之状。荒歉有端,则计官取赢,先令蠲某物、贷某户,民未及困而奏报已行矣。议者或讥晏不直赈救,而多贱出以济民者,则又不然。善治病者,不使至危惫;善救灾者,不使至赈给。故赈给少则不足活人,活人多则阙国用,国用阙则复重敛矣。又赈给多侥幸,吏群为奸,强得之多,弱得之少,虽刀锯在前不可禁——以为“二害”。灾沴之乡,所乏粮耳,他产尚在,贱以出之,易以杂货,因人之力,转于丰处,或官自用,则国计不乏;多出菽粟,资之粜运,散入村闾,下户力农,不能诣市,转相沿逮,自免阻饥——以为“二胜”。
先是,运关东谷入长安者,以河流湍悍,率一斛得八斗,至者则为成劳,受优赏。晏以为江、汴、河、渭,水力不同,各随便宜造运船,江船达扬州,汴船达河阴,河船达渭口,渭船达太仓。其间缘水置仓,转相受给。自是每岁运谷至百余万斛,无升斗沉覆者。又州县初取富人督漕挽,谓之“船头”;主邮递,谓之“捉驿”;税外横取,谓之“白著”。人不堪命,皆去为盗。晏始以官主船漕,而吏主驿事,罢无名之敛,民困以苏,户口繁息。
晏常言:“户口滋多,则赋税自广。”故其理财常以养民为先,可谓知本之论,其去桑、孔远矣。王荆公但知理财,而实无术以理之,亦自附养民,而反多方以害之,故上不能为刘晏,而下且不逮桑、孔。
晏专用榷盐法充军国之用,以为官多则民扰,故但于出盐之乡置盐官,取盐户所煮之盐,转鬻于商人,任其所之,自余州县不复置官。其江岭间去盐乡远者,转官盐于彼贮之;或商绝盐贵,则减价鬻之,谓之“常平盐”,官获其利,而民不困弊。
常平盐之法所以善者,代商之匮,主于便民故也。若今日行之,必且与商争鬻矣。
【译文】唐代大臣刘晏(字子安。肃宗、代宗,历任京兆尹、户部侍郎、礼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及度支、盐铁、转运、铸钱等使,是历史上著名理财家。)做转运使时,正值安史之乱后,一切费用全都依靠刘晏筹措办理。刘晏精力充沛,而且机智多变,能变通有无,曲尽其妙。曾经用重金招募擅长来回奔走之人,设置很多互相可望见、能迅速传递信息的驿站,侦察报告四方的物价,即使是很远的地方,用不了几天也能很快地传送回来。这样,就能使商品价格的高低的平抑之权都控制在自己手中。贱买贵卖,国家还能获得利润,而全国各地也没有哪一个地方物价太高或太低的弊病。
刘晏认为统治者爱民并不在于赏赐给予多少,应当让他们自己去种庄稼与纺纱织布,正常年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征收赋税,若遇到荒年,就减免税收,救济百姓。唐全国分为十道,各道各设知院官,每月或旬向中央汇报一次州、县下雨、下雪和丰收、歉收的情况。荒年歉收有个征兆,就让主财务与出纳之官取出赢余,先让蠲免什么物品、谁该救济,百姓还没有到最困难的时候,汇报的情况已批复执行了。议论者有的讥笑刘晏不是直接救济贫困者,而是采用贱卖用来救济百姓,这就又不对了。擅长治病的人,不让病人到疲惫危险的地步;善于救灾的人,也不让灾情严重到必须赈济的程度。所以说救济得少,就满足不了人们维持生命所需,救济人过多,国家费用就短缺,国家费用短缺,反过来就要加重对百姓征收赋税。又比如在救济时,有的也可能灾轻而救济的多,或灾重而救济的少,更为严重者,官吏朋比为奸,以致造成谁强悍就得到救济多;谁软弱就得到救济少,虽然刀割据刖之刑在前,也制止不了于国于民有害的“二害”之事。旧时由于阴阳二气不和而造成的灾害乡村,所缺乏的是粮食,别的东西都有,以低廉的价格卖粮给他们,挽回一些日用杂品,借助人的劳力,再转运到丰收地方去卖。有的可供官府自用,这样国家的经济就不会匮乏;国库里多卖出一些谷物,借助那些转运卖粮食的人,直接运到乡村闾巷,乡村贫困百姓,不能熟悉市易之事,转而相互直接交换,自然免去市场风险,又保证免于饥荒,这就是利国利民的“二胜”之事。
以前,把函谷关或潼关以东地区的谷物运进都城长安,因为水急浪猛,大约是运一斛得八斗,运到的人则因其成功与辛劳而受到优厚的奖励。刘晏认为长江、汴水、黄河、渭河诸河,水力的大小不同,应该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制造适合某条水系的运输船只,长江之船从江南到达扬州;汴河之船自扬州到河阴;黄河之船自河阴到渭口(渭水入黄河之河口,在今陕西华阴东);渭河之船,自渭口到达京城长安官仓。在各个阶段之间沿河设置粮仓,转相收粮和支粮。从此,每年互相运送粮食达百万斛以上,没有因沉船而使运粮食受到升斗损失过。另外,州县原来抽取富贵之家监督漕粮运输,称之为“船头”;受官府派遣负责邮递工作的人,称作“捉驿”;在正税以外,巧立名目,敲诈百姓的叫“白著”。人民都无法承受,所以都去做了强盗。根据这种情况,刘晏开始用州县官去主持船泊漕运粮食之事,用其僚属吏员去负责邮递驿站之事,废除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一切赋税,从此百姓的困苦得到一些缓解,人口也逐渐繁衍增多了。
刘晏经常说,人口多,税赋自然多,所以他理财常常是先养民,可谓是懂得根本的道理。比汉代理财专家桑弘羊(洛阳人)与孔仅(南阳人)好得太多了。王荆公只知道理财,而实际上没有理财的方法,他也自认为在养民,结果反而多方残害人民,所以比上不如刘晏,比下也不及桑、孔。
刘晏实行盐业专卖制度,以充实国家与军队之财用。他认为官多了就会使人民受到侵扰,所以确定只在产盐之乡设置负责盐业专卖之官,收取盐户所煮成的盐转卖给专门负责盐的销售的商人,任其到各地去销售。其余州县都不再专门设置盐官。长江及岭南地区离产盐地方远的,把国家收购的盐转运到那里储存起来;有时商人绝迹,盐的价格上涨了,就减价卖给消费者,称为“常平盐”,国家直接获取商业利润,而老百姓的负担也减轻了,并革除了许多弊端。
“常平盐”的方法所以理想,在于处在供应短缺时,可补充正常商业行销的不足,而满足人民需求的缘故。如果在当今这种正常的时候推行,一定会造成政府和商人的争利。
刘晏(四条)
唐刘晏为转运使时,兵火之余,百费皆倚办于晏。晏有精神,多机智,变通有无,曲尽其妙。尝以厚值募善走者,置递相望,觇报四方物价,虽远方,不数日皆达,使食货轻重之权,悉制在掌握。入贱出贵,国家获利,而四方无甚贵、甚贱之病。晏以王者爱人不在赐与,当使之耕耘织紝,常岁平敛之,荒则蠲救之。诸道各置知院官,每旬月,具州县雨雪丰歉之状。荒歉有端,则计官取赢,先令蠲某物、贷某户,民未及困而奏报已行矣。议者或讥晏不直赈救,而多贱出以济民者,则又不然。善治病者,不使至危惫;善救灾者,不使至赈给。故赈给少则不足活人,活人多则阙国用,国用阙则复重敛矣。又赈给多侥幸,吏群为奸,强得之多,弱得之少,虽刀锯在前不可禁——以为“二害”。灾沴之乡,所乏粮耳,他产尚在,贱以出之,易以杂货,因人之力,转于丰处,或官自用,则国计不乏;多出菽粟,资之粜运,散入村闾,下户力农,不能诣市,转相沿逮,自免阻饥——以为“二胜”。
先是,运关东谷入长安者,以河流湍悍,率一斛得八斗,至者则为成劳,受优赏。晏以为江、汴、河、渭,水力不同,各随便宜造运船,江船达扬州,汴船达河阴,河船达渭口,渭船达太仓。其间缘水置仓,转相受给。自是每岁运谷至百余万斛,无升斗沉覆者。又州县初取富人督漕挽,谓之“船头”;主邮递,谓之“捉驿”;税外横取,谓之“白著”。人不堪命,皆去为盗。晏始以官主船漕,而吏主驿事,罢无名之敛,民困以苏,户口繁息。
晏常言:“户口滋多,则赋税自广。”故其理财常以养民为先,可谓知本之论,其去桑、孔远矣。王荆公但知理财,而实无术以理之,亦自附养民,而反多方以害之,故上不能为刘晏,而下且不逮桑、孔。
晏专用榷盐法充军国之用,以为官多则民扰,故但于出盐之乡置盐官,取盐户所煮之盐,转鬻于商人,任其所之,自余州县不复置官。其江岭间去盐乡远者,转官盐于彼贮之;或商绝盐贵,则减价鬻之,谓之“常平盐”,官获其利,而民不困弊。
常平盐之法所以善者,代商之匮,主于便民故也。若今日行之,必且与商争鬻矣。
【译文】唐代大臣刘晏(字子安。肃宗、代宗,历任京兆尹、户部侍郎、礼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及度支、盐铁、转运、铸钱等使,是历史上著名理财家。)做转运使时,正值安史之乱后,一切费用全都依靠刘晏筹措办理。刘晏精力充沛,而且机智多变,能变通有无,曲尽其妙。曾经用重金招募擅长来回奔走之人,设置很多互相可望见、能迅速传递信息的驿站,侦察报告四方的物价,即使是很远的地方,用不了几天也能很快地传送回来。这样,就能使商品价格的高低的平抑之权都控制在自己手中。贱买贵卖,国家还能获得利润,而全国各地也没有哪一个地方物价太高或太低的弊病。
刘晏认为统治者爱民并不在于赏赐给予多少,应当让他们自己去种庄稼与纺纱织布,正常年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征收赋税,若遇到荒年,就减免税收,救济百姓。唐全国分为十道,各道各设知院官,每月或旬向中央汇报一次州、县下雨、下雪和丰收、歉收的情况。荒年歉收有个征兆,就让主财务与出纳之官取出赢余,先让蠲免什么物品、谁该救济,百姓还没有到最困难的时候,汇报的情况已批复执行了。议论者有的讥笑刘晏不是直接救济贫困者,而是采用贱卖用来救济百姓,这就又不对了。擅长治病的人,不让病人到疲惫危险的地步;善于救灾的人,也不让灾情严重到必须赈济的程度。所以说救济得少,就满足不了人们维持生命所需,救济人过多,国家费用就短缺,国家费用短缺,反过来就要加重对百姓征收赋税。又比如在救济时,有的也可能灾轻而救济的多,或灾重而救济的少,更为严重者,官吏朋比为奸,以致造成谁强悍就得到救济多;谁软弱就得到救济少,虽然刀割据刖之刑在前,也制止不了于国于民有害的“二害”之事。旧时由于阴阳二气不和而造成的灾害乡村,所缺乏的是粮食,别的东西都有,以低廉的价格卖粮给他们,挽回一些日用杂品,借助人的劳力,再转运到丰收地方去卖。有的可供官府自用,这样国家的经济就不会匮乏;国库里多卖出一些谷物,借助那些转运卖粮食的人,直接运到乡村闾巷,乡村贫困百姓,不能熟悉市易之事,转而相互直接交换,自然免去市场风险,又保证免于饥荒,这就是利国利民的“二胜”之事。
以前,把函谷关或潼关以东地区的谷物运进都城长安,因为水急浪猛,大约是运一斛得八斗,运到的人则因其成功与辛劳而受到优厚的奖励。刘晏认为长江、汴水、黄河、渭河诸河,水力的大小不同,应该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制造适合某条水系的运输船只,长江之船从江南到达扬州;汴河之船自扬州到河阴;黄河之船自河阴到渭口(渭水入黄河之河口,在今陕西华阴东);渭河之船,自渭口到达京城长安官仓。在各个阶段之间沿河设置粮仓,转相收粮和支粮。从此,每年互相运送粮食达百万斛以上,没有因沉船而使运粮食受到升斗损失过。另外,州县原来抽取富贵之家监督漕粮运输,称之为“船头”;受官府派遣负责邮递工作的人,称作“捉驿”;在正税以外,巧立名目,敲诈百姓的叫“白著”。人民都无法承受,所以都去做了强盗。根据这种情况,刘晏开始用州县官去主持船泊漕运粮食之事,用其僚属吏员去负责邮递驿站之事,废除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一切赋税,从此百姓的困苦得到一些缓解,人口也逐渐繁衍增多了。
刘晏经常说,人口多,税赋自然多,所以他理财常常是先养民,可谓是懂得根本的道理。比汉代理财专家桑弘羊(洛阳人)与孔仅(南阳人)好得太多了。王荆公只知道理财,而实际上没有理财的方法,他也自认为在养民,结果反而多方残害人民,所以比上不如刘晏,比下也不及桑、孔。
刘晏实行盐业专卖制度,以充实国家与军队之财用。他认为官多了就会使人民受到侵扰,所以确定只在产盐之乡设置负责盐业专卖之官,收取盐户所煮成的盐转卖给专门负责盐的销售的商人,任其到各地去销售。其余州县都不再专门设置盐官。长江及岭南地区离产盐地方远的,把国家收购的盐转运到那里储存起来;有时商人绝迹,盐的价格上涨了,就减价卖给消费者,称为“常平盐”,国家直接获取商业利润,而老百姓的负担也减轻了,并革除了许多弊端。
“常平盐”的方法所以理想,在于处在供应短缺时,可补充正常商业行销的不足,而满足人民需求的缘故。如果在当今这种正常的时候推行,一定会造成政府和商人的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