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奇虎关于法院判决不能定性自己产品为流氓软件的辩解,又让我想起了流氓软件,真的,我很为它可惜。
从产品定义上看,流氓软件对电脑普及者来说可取之处甚多。而且,由于其出于独霸终端的设想,客观上还屏蔽了其他流氓软件的入侵。
创新分为维持性创新和破坏性创新(我最近很受这个概念刺激,难免多说两回),前者一般是指成型的技术和企业为持续发展而搞的创新,比如Intel不断提高CPU的计算速度;后者一般指成熟企业不屑于做的事情,类似球场上的盯人后卫,对进球可能不会发生关键作用,但没他绝对不行。
在互联网环境中,人们关注的软件主要是浏览器、防火墙、通信工具、搜索等,而像3721当初推出的中文域名和上网助手等功能,是微软这些厂商看不见和不屑于干的。而对迅速普及互联网的中国消费者来说,这些功能不仅好使,而且免费,尽管要付出系统变慢的条件。
经济学上解释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关系时,会用到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概念。比如,你去商场买一件羽绒服,预算是800块钱,结果赶上商场打折,同样的衣服却只需400元。那么,你就获得了400元的消费者剩余,这是一笔划算的买卖。如果商家没打折,你还将多支付400元。
对一个成熟的网络用户来说,他可能用不着“中文上网”,因为他可以记住很多英文网址,他可能更关注可能是反复打开和关掉网页和以及在硬盘保存和寻找文件的速度;但是,对一个只会使用QQ聊天的用户来说,他则用不到office软件,更不会去编程。对他而言,速度不是最重要的了,通过中文上网,他获得了消费者剩余。
在技术上,流氓软件创造了一个新的市场,并推动那些在位的软件公司对自身系统进行更好的人性化设计。通过这种备受争议的手段,善于把握机会的公司完成了一次破坏性创新,通过出售,3721也完成了自己角色的转变,周鸿祎完成了效益最大化。
但是,更多的模仿者就是在邯郸学步了,彻底沦落为流氓软件——依靠一个流氓软件就能把3721和百度做起来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要想找到破坏性创新,需要寻找新的点了,比如,针对IE的安全漏洞太多的问题,Firefox也抓住了机会,事实上,仔细观察Google,它可抓住了太多类似的机会了。
它本来有机会修成正果的。可惜了,流氓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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