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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师表,从尊重开始

(2012-12-19 19: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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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今天在简楚瑛教授的讲座上,她又一次要求听众不要录影拍照。理由是不希望听众忙于拍照而不去思考。主持人丁海东教授赶紧解释,应尊重讲授者的知识产权。尽管如此,还是有一些老师私自拍照录影,而且并非是一些年轻老师,我身边的资深园长,地方教育行政、教研人员也有置若罔闻依然顾我的。
我能猜想到他们的内心独白:
a 有什么了不起,那么多专家都让拍,就你不让?
b 抄字多麻烦,还是拍照容易,我偷偷的拍不就行了。
c 我是带着任务来的,回去领导要检查,不拍不行。
d 管你让不让,我就拍。
e 他们拍,我也拍。
……
无论是什么身份,坐在这里的,都一定是为人师表或者将会的,是担负着教育责任的人。这就是他们的思维方式吗?
尊重,首先是对对方意志的了解和体认。对方是一个有清楚表达能力的成年人,而且已经从多个角度表达和阐释了自己为什么不希望被录影拍照,还有这么多“老师”毫不尊重对方明确的意愿,那么,假如对方是孩子,是更加弱势的群体,是不会明确表达意愿,不能阐释原因的孩子呢?我们会表现出我们基本的尊重吗?
一次学术研讨会,带给我们丰富的信息,广阔的视野,却难以转变我们基本的做人和对人的态度。
昨天在南师大的讲座上,简教授也提出相同的要求,一开始也有几个学生违反规定,简教授几次制止后,学生们终于就范。今天的听课对象不同,大部分是园长、教师和行政人员,可能是迫于情面,毕竟不好像对学生那样严厉,简教授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这是她对不遵守规则的人的基本的尊重,却失却了对遵守规则的人的尊重。让违规变得有利可图,让守纪变成吃亏上当。当然,这是教授的无奈之举,却也是我们生活中的常态。
记得上次也是在南京,听洪兰教授的演讲,她从头至尾呵斥每一个企图拍照的听众。甚至在一个屡教不改的拍照者再次拍照时说:请把她请出去,否则我就不讲了。终于这个人停止了这种“侵犯”。我在会后也听到有人对洪兰教授的微词,但是我喜欢她这种坚持的态度。她给每个听课者同时上了两节课,第一节是儿童大脑发展与学习的规律,第二节是对他人的基本尊重和违规是要付出成本的,守纪是有奖励的。

教师,首先是人,是社会成员,她给孩子的一切教育,都要经过她的文化判断和价值筛选,她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决定了她的基本判断。儿童在学校的一切经验,都受到教师的影响,就算是孩子的交往,孩子的独自活动,也很难逃脱成人的影响,有些是显性的有些是隐性的。我们的老师学会做人,可能比学会做老师更重要,更迫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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