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游戏!
(2009-11-21 14: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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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心情@伶仃碎语 |
周末的夜晚,我选择留在办公室,和众编辑一起“杀人”。
编辑们一顿欢呼,说老大终于“与民同乐'了。
其实,我玩杀人游戏,是最糊涂的一个。
杀了好几年人了,我还是搞不懂警察如何跳警,杀手如何自保,水民如何反水,
我杀人,纯属凑数。插科打诨浑水摸鱼,图一乐儿。就这,编辑们也愿意带我玩儿,主要原因我猜是,他们实在是愿意看我“无辜且懵懂”的样子,尤其是看到我往往总是被一众杀手第一个杀死,死后不甘急扯白脸垂头丧气的样子,他们就开心死了。
我个人认为,这是厮们狼子野心昭然若揭的“职场报复”!
一反我条分缕析地“毙稿”时的严谨和苛刻。还有大义凌然,还有字斟句酌。
只有在杀人现场,我才能显示出我的极端弱智。
也只有在杀人现场,我再无智谋和机警,浑如愚民,且冥顽不化死不悔改。
还有,我不善掩饰,杀完人后脸上登时变颜变色。
不善言词,为自己辩解时心里发虚,导致话音空洞飘渺。
一般此时,我就找出些零碎儿,化妆包了指甲刀了啥的,开始描描摹摹磨磨唧唧。
机警的警察总能在这时一针见血地指认出我是杀手。
一指一个准儿。
就是当警察,我也总是被杀。就是当平民,我也总是给警察挡刀。
奇怪的是,到现在,我也没当过一次法官。据说我这智商和记忆力,这辈子也甭想当法官。
我这曲里拐弯的命啊!
每次见到大家严肃呆板地围坐一圈儿,唇枪舌剑地为自己或同伙辩论,我就想笑。
游戏嘛,玩的就是认真,不认真,就不好玩,不认真,就缺少了游戏精神。
所以我总是被划定为“不会玩儿”那伙儿的,就俩字,凑数。
还有一“混搭”。坚持不了几轮,我就讪讪地被呵斥出局。
昨晚的杀人现场,我亦是这样的悲惨。
而那些杀人高手,振振有词间,将自己的身份隐藏得密不透风,一轮游戏结束,欢呼雀跃。
好在,他们乐了,我就乐了。
独乐乐,总是不如众乐乐啊。何况我独自一人,如何能乐得起来呢?
终于找个时机我成功逃离了杀人现场。
开车回家的路上,吹着冷风,听着郑源的《我不后悔》,
心里空洞而满足。
我这智商,用末末的话说,出门没带啊。
呵呵。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