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出错

(2006-03-26 13:07:38)
分类: 点滴心语
我终于懂得:一个人是不能随便任性的。一旦某一次任性得逞,但却出了错,很可能将被剥夺维护自己意愿的权利。这个错,会一辈子追着你、缠着你,时时刻刻像个确凿的罪证一样告戒着你:你曾经的错证明你不具备作出正确判断的能力,所以,别人的意见,你无权反驳。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自创酸汤元宵
后一篇:位置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