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针锋相对 |
刚刚看了在网上引发口水大战的“深海水妖”那篇《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的文章(据说作者是一位作家,本人孤陋寡闻,这位作家的鸿篇大作还没有拜读过)。
这篇文章的起因缘于一宗命案:一个年仅22岁的花季少女为抵抗性侵犯惨死在歹徒刀下,经披露后引起人们的义愤和广泛同情。
但“深海水妖”在自己的博客中却独树一帜,抛出“反对女性面对强奸危险时冒死反抗”的言论。
“深海水妖”提出了一个社会问题,那就是女人该不该对自己的身体拥有主导权?从这个角度来讲,社会长期以来对强奸的看法其实是基于一种男权意识主导下的主观视角。社会对女人的被强奸,往往道德审判先行。在这种道德观逼视下,不可能顾及女人的主体需要,而只强调了女人受侵害的感受。
“深海女妖”认为,“女人此刻捍卫的是隐藏在她身后的某个男人的权益,她不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她的生命权也不是属于自己的,是属于某个男性”,这其实更多强调的是女人的自我诉求。
撇开传统的是非观不说,说实话,我认为“深海水妖”的这些观点有些偏激。不排除女性在遭遇性侵犯时,会想到上述问题。但在那种情况下,每一个受侵害的女性所能想到最主要的一点首先应该是怎样摆脱这种困境,这应该是人的一种本能反应。即便如此,我仍同意作者的“尊重生命”这一观点是理性的。
在关于“冒死抵抗强奸”的命题中,生命与贞操究竟谁更重要,是争论和分歧的焦点。问题是生命与贞操,两者之间根本就不是互为对立的关系,不是非黑即白的关系。面对这种情况,并不是只有要么被侵害,要么命不保这两条路可选择。无数案例告诉我们,在歹徒面前轻易就犯而仍就惹来杀身之祸的例子不胜枚举。而没有逆来顺受,保持冷静,在保护好自己生命的前提下,用智谋去和歹徒周旋而成功脱困的例子,古今中外也不在少数。
再有一点,“深海女妖”的不抵抗论也好,网友的炮轰也好,都只是强调第三人的感受。其实,对此事最好的解决方法应该是强调当事人的主观抉择,让受害人在生命和尊严之间自行选择。如果这成为社会对待强奸的主流态度,必将对被害者起到一种道德减压甚至释放的作用,尊重生命权利还是捍卫传统道德操守,应该由受侵害者自己决定。对强奸的一切道德责罚,都应该指向侵犯者,而柔弱的被害者却不应该背负着两重罪责。选择生命,永远是人类的第一需要,当然,也是做女人的天然权利。但作为第三方,谁也没有权利去给别人做出非黑即白的武断决定。你以为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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