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官上任三把火”。继“第一把火”火烧“铁公鸡”之后,日前证监会又点燃了郭树清出任新一届证监会主席以来的“第二把火”:火烧创业板退市制度等。
郭树清剑指创业板退市制度,这是没有任何悬念的事情。所谓退市制度,其实就是股市的淘汰机制,这是股市的基本功能之一。如果没有退市制度,垃圾公司无法从市场退出,那么股市就会被大量的垃圾公司所充斥,并最终变成一个垃圾场。所以,任何一个健康发展的市场都有一个顺畅的退市通道。
但A股市场的退市通道几乎被堵塞。虽然主板市场有自己的退市制度,但该退市制度几乎“被退市”。而创业板虽然高举快速退市、直接退市的大旗,但退市制度始终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成了创业板市场最难产的制度。市场对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出台千呼万唤。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郭树清走马上任,退市问题自然也就成了郭树清“三把火”锁定的目标。
笔者也是期待着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早日出台。只要退市制度一天不出,创业板的投机炒作之风也就一天不止。这影响到的不仅仅是创业板公司的质量问题,而且还涉及到“三高”发行问题,创业板公司的高估值问题。如果退市渠道畅通,那么垃圾股的价格就很难坚挺了。
不过,对于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出台,笔者又担心其会成为中小投资者的“绞肉机”。参照主板的退市做法,上市公司退市带来的损失全部由投资者承担。如果创业板退市制度也是如此,那么,创业板退市制度就明显成了中小投资者的“绞肉机”。创业板公司上市时高价发行狠狠地“圈了一把”,随后包括控股股东在内的大小非套现又使这些原始股股东们成了一夜暴富者,甚至是亿万富豪。最后,创业板公司退市了,损失却由投资者来扛,退市制度自然就成了投资者的“绞肉机”。
所以,为了避免创业板退市制度成为中小投资者的“绞肉机”,笔者以为有两个重要问题是必须解决的,如果这两个问题得不到解决,创业板退市制度不推也罢。
首先,对于包括包装上市、造假上市、虚假陈述在内的欺诈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后业绩出现急剧变脸公司,应作直接退市处理。由上市公司、保荐机构等责任方负责退还投资者认购股票的款项,并赔偿投资损失,改变目前这类公司上市后只挨罚不退市的做法。这种做法不仅可以加大对欺诈上市者的惩处力度,保证上市公司质量,而且也可以防止上市公司、保荐机构等将投资风险转嫁给投资者。
其次,要追究退市企业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目前主板公司退市,责任问题一退了之,根本不给投资者以赔偿。创业板公司退市必须追究责任人责任,比如,有的企业本身就是造假上市;有的企业退市是因为大股东掏空的结果,还有的企业退市是高管长期渎职。因此,创业板退市制度必须追究退市公司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在这个问题上为了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司法部门有必要引入集体诉讼制度。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