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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档停牌制”难防炒新股

(2009-07-07 07:54:27)
标签:

两档停牌

炒新

股市监管

皮海洲

股票

    随着三金药业、万马电缆的发行,新股上市在即。针对市场“炒新”这个老问题,日前深交所在发布《新股上市首日投资者参与情况分析》的研究报告的同时,还发布了《关于完善中小企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的通知》。

    根据深交所发布的研究报告,在选取的22只上市首日严重炒作的股票样本中,投资者亏损的比例达51.28%,其中,一些首日买入新股的投资者损失严重,个别股票的投资者账户平均亏损比例甚至高达99%。而在深交所发布的“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通知”里,深交所将实行“两档停牌制”来严控中小股的新股炒作。规定:当股票上市首日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时,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50%时,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

    从深交所发布的研究报告及“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通知”的安排来看,深交所防范新股上市首日爆炒的用心是很明显的。不过,就“两档停牌制”而言,要严防新股上市首日爆炒,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使命。

    与深交所原来的监控措施相比,“两档停牌制”并非是更严厉了,而是宽松了许多。很明显的是,原来的规定有“四档停牌”:当股票上市首日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50%时,对其实施临时停牌15分钟;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90%时,对其实施临时停牌15分钟;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150%时,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200%时,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而且根据原来的规定,新股上市首日,盘中换手率达到80%时需发布风险提示公告,但这一规定,在“两档停牌制”中却被取消了。原来的“四档停牌”尚且不能控制新股上市首日的爆炒,如今改成“两档停牌制”,这就更难防范新股上市首日的爆炒了。新股炒作者只需要在上市首日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成功跨越“两档停牌”的监管之后,随后的新股炒作就可以非常连贯了。

    其实,即便是市场炒作者不触犯“两档停牌”的规定,这同样也不意味着实现了防范新股上市首日爆炒的目的。因为在“两档停牌”中这20%与50%的涨跌幅波动,是以开盘价为基准来计算的。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900%以内,这就意味着当新股开盘价格足够高,且随后的股价都在这一开盘价上下20%以内波动时,就不会触及盘中停牌。如中石油上市首日的开盘价是48.60元,最高价48.62元,最低价41.70元。最低价也未较开盘价下跌20%。按照“两档停牌”的标准,中石油上市无疑是一个“好孩子”。但谁能否认中石油上市首日的爆炒以及由此带给二级市场的巨大风险呢?可见“两档停牌制”在反映新股首日爆炒方面本身就存在一定的缺陷。

    A股市场是一个不成熟的市场,加上上市公司流通股本结构畸形,新股上市首日遭遇爆炒在所难免。作为监管部门来说,加强市场监管固然必要,但更重要的还是要从交易制度上限制新股上市首日的涨跌幅,将新股上市首日的涨跌幅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否则,防范新股上市首日爆炒,只会是一句空话。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comment/jjpl/1050/2009/07-07/008@0259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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