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公布年报的新安股份向投资者奉献了一份靓丽的年报。该公司2008年每股收益5.89元,同比增长239.72%,并推出每10股派11元的高派现预案。不过,新安股份的高派现并没有赢得基金的掌声。在上周年报公布后的四个交易日里,该股遭遇连续打压,股价不断回调,跌幅达16%左右。除南方绩优成长上周继续小幅增仓外,更多基金选择抛售,其中七、八两档账户(主要以基金为主)上周合计减持186.9万股,新安股份的大手笔分红没有讨得基金的欢心。(见3月16日证券日报)
新安股份的高派现,迎来投资基金的“用脚投票”,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虽然从投资的角度来讲,投资者投资上市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投资回报。而且,投资基金也一直标榜自己是价值投资。但中国股市毕竟是一个投机市场,投资者更愿意在二级市场上通过炒作来赚取差价。所以,在上市公司利润分配问题上,投资者更愿意上市公司“高送转股”,而不是“高派现”。因为高送转股更能给市场炒作提供想象的空间,一些机构投资者也正好可以趁机进行炒作,从而赚取丰厚的差价。而“高派现”却很难带给市场炒作的空间。因此,面对“高派现”市场往往缺乏激情。在这个问题上,投资基金同样也不例外。毕竟国内的投资基金一直都是以“价值投资”之名行“价值投机”之实。更何况新安股份在年报出台之前,股价已有80%以上的升幅,见利好出货也是机构投资者在进行股票炒作时惯用的手法。
新安股份的高分红没能讨得基金的欢心,这不是新安股份的过错,而是由中国股市的投机性所决定的。并且,作为上市公司来说,只要是真心地给予投资者以回报,在推出利润分配方案时,大可不必看机构投资者(也包括投资基金)的脸色。毕竟现金分红才是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的最真实回报。上市公司如果能坚持实行现金分红的政策,这不仅有利于投资者树立价值投资的理念,而且还有利于股市的健康发展。相反,实行“高送转”则是一种助长市场投机炒作的做法,一旦炒作过后,带给投资者的只会是损失的增加。
而且,上市公司的“高送转”需要考虑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有股本扩张的要求,则可实施高送转方案。如果没有股本扩张要求,则不宜盲目推出“高送转”方案,这种盲目的高送转很可能使公司的财务陷入困境,甚至令公司的发展陷入困境。在这方面有不少公司是付出了代价的。
此外,为讨基金欢心而推出高送转方案,这实际上是一种价格操纵与内幕交易行为。这是一种违法犯罪。
其实,在利润分配问题上,曾经有着“现金奶牛”之称的佛山照明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作为一只老牌绩优股,该公司上市后曾长时间只实行高派现的分红政策,而不“送转股”。公司董事长钟信才认为,送股等于送水分。当时曾经有一些机构找上门去,要求钟信才配合,一起抬高股价。对此,钟信才表示,尽管这种庄家和上市公司配合做高股价在当前市场是一种很普遍的行为,但是他一直认为,这是对中小股民的不负责任,“对于我们来讲,我们参与那就是违法。”钟信才的所言与所行,无疑是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一面镜子。
所以,面对新安股份的高派现,基金爱抛售就让它抛售去,新安股份没必要看基金的脸色行事。作为上市公司来说,重要的是把企业的业绩搞上去,然后给投资者一份丰厚的回报,这样的公司就是中国上市公司的典范。基金不来投资,自然还会有别人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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