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06年投资者所走过的维权之路,最大的亮点莫过于12月4日“大庆联谊案”的执行完毕。虽然在2006年里中国股市在投资者维权方面乏善可陈,但哈尔滨中院执行局能将“大庆联谊案”的执行款907万元交付到代理律师的手上,也使得参与维权的投资者在股市红红火火的2006年里不至于颗粒无收。
截止目前为止,“大庆联谊案”的结果应是目前国内所有证券民事赔偿案中最完美的结果了。能有这样一个结果,作为参与“大庆联谊案”诉讼的投资者来说,有必要感谢哈尔滨中院及其有关工作人员,他们为此顶住了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也有必要感谢相关的代理律师,他们也为此付出了辛勤的努力。但尽管如此,“大庆联谊案”的“最完美结果”还是令笔者感觉到有不太完美的地方,那就是维权之路的坎坷。一个“大庆联谊案”,诉讼标的不过千万元而已(454位投资者每人所获得的赔偿金额平均不足2.5万元,),但从2002年3月29日正式起诉到2006年12月4日执行完毕,前后共花费了五年的时间,这对于投资者来说是怎样的一个代价!这就难怪有许多投资者非常无奈地选择了放弃对大庆联谊的起诉,因为投资者确实打不起这样一场消耗战与疲劳战。而与“大庆联谊案”相比,目前所受理或审理了的证券民事赔偿案就更加令投资者落泪。像银广夏案,法庭方面长期拖而不判,而上市公司及大股东方面提出的和解条件,其赔偿的比例甚至只有投资者损失的40%左右,以至许多投资者都难以接受;“蓝田案”的审理则是在偷偷摸摸中进行,蓝田股份的投资者们在漫长的等待中莫名其妙地丧失了有效诉讼时效;“东方电子案”目前仍然还在等待之中,不知道是否真的还需要“等你千万年”;更有“ST九州案”,甚至直接宣判投资者败诉,令投资者既伤财又伤神更伤心。
维权之路为何如此难走?究其原因,笔者以为主要有两点:一是证券民事赔偿案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法院对这类案件的审理本身也是摸着石头过河。二是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由于受理证券民事案件的法院都是上市公司所在地的法院,而证券民事赔偿案中“理亏”的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一方,因此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下,法院的积极性当然高不了,能拖尽量拖,能不执行就尽量不执行。
而要解决维权之路难走的问题,让维权之路变成坦途,笔者以为,设立专业的证券民事法庭是很有必要的。比如,在证监会与两个交易所所在地共设置三个专业的证券民事法庭,由两个交易所所在地的证券法庭负责一审,而二审则由证监会所在地的北京证券民事法庭受理。此举不仅可以解决相关人员专业素质差的问题,以便统一审判的尺度,显示法律的公平公正;而且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摆脱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从而使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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