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独董培训与独董中介结合起来
最近,上证所发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按照上证所要求参加有关辅导培训和考试,并取得由上证所颁发的培训证书。而在稍后进行的2006年第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班上,上证所副总经理周勤业建议由一个自律组织作为独立董事选聘中介,取得任职资格的独董进入自律组织,由上市公司委托自律组织推荐独董。
由独董中介来向上市公司推荐独董,这实际上是保证独董独立性的一个重要步骤。一直以来,上市公司独董都由上市公司自行选拔,这种做法一个最大的弊端就是选拔出来的独董人选往往与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大股东“关系密切”,以至这些独董上任后,往往对上市公司大股东言听计从,看大股东脸色行事,最后造成“独董不独”现象的出现。而由独董中介来推荐独董,显然可以避免独董人选上的这种“先天不足”。
不仅如此,由独董中介来向上市公司推荐独董,还可以解决上市公司独董人选接触面窄,难以找到合适独董的问题。如有的上市公司,因为找不到合适的独董人选,以至独董人选长年空缺,公司多年未设独董之职。而由独董中介来向上市公司推荐独董,就可以很好地避免这类问题的发生。因此,由独董中介来向上市公司推荐独董,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上市公司排忧解难,让上市公司可以聘请到合适的独董人选。
当然,由独董中介来向上市公司推荐独董,这就要求独董中介推荐出来的独董必须是合格称职的,是经过独董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人选。这就要求独董中介必须要与独董培训相结合。实际上,这也是避免独董沦为“花瓶”的又一重要措施。独董之所以成为“花瓶”,除了“独董不独”之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选出来的独董业务素质不高。此前,上市公司请独董,有的只是为了面子工程,虽然各方面的教授专家不少,但对于如何履行独董的职责,却是置之脑后,从而使独董成为一个纯粹的“花瓶”。还有的公司,请独董只是为了完成一个指标任务,或请来一些年事已高的老人,或请来一些事务缠身的大忙人,以至这些公司的独董根本就不可能来履行独董的职责。特别是有的独董,因为对自身职责认识不清,以至这些独董虽然人在独董之位,但干的却是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勾当。因此,独董中介要推荐出合格的独董人选,就必须与独董的培训结合起来,使推荐出来的独董都能清楚自己的职责所在,并尽职尽责地工作。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还必须要扩大独董人选的来源,扩大独董培训的人员范围,从而使独董培训班能培训出更多的独董候选人出来供独董中介推荐,供上市公司挑选。而要做到这一点,将独董的培训对象仅仅限定于现有的上市公司独董人选是不够的。还应面向社会,允许更多热爱独董工作、符合担任独董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毛遂自荐,前来参加培训。这种做法不仅可以挖掘出更多的独董人才,而且还可以在独董队伍里形成一种良性竞争的局面,并最终将那些不称职的独董淘汰出局。
http://paper.cnstock.com/ssnews/2006-4-5/ershisanban/t20060405_10604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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