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文摘类 |
记者来信:广州个体卷烟零售店有待规范
发布时间:2006-9-1 作者:陈栋
周刊编辑部:
近几年来,广州的大卖场、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新兴零售业态不断涌现,并得到了较充分的发展。它们是高档卷烟销售大户。与之对应的是中小个体卷烟零售户却占着更大的市场份额。广州市烟草专卖局的数据显示,2005年广州有21000个中小个体卷烟零售户,2006年将达到23600户,2007年的目标是25000户。
记者调查发现,无证经营的卷烟零售户较多。记者走访的白云区就有不少无证经营的零售户。据广州市烟草专卖局有关人士透露,这样的零售户有10000户左右。他们分析,无证经营的原因有很多,最主要原因是,许多零售店是因为没有房产证,因此在工商部门不能办理营业许可证,也就不能在烟草部门办卷烟零售许可证。这些无证经营现象在出租房中较为普遍,而商业用地中的卷烟零售经营比较规范。
“对这种现象的规范需要工商、烟草等部门的合力。各方协力采取措施才是有效出路。”广州市烟草公司销售中心有关人士指出。
前一篇:红金龙评论:规范大店不能忽视小店
后一篇:商谈 (一)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