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馒头僧难断馒头案

(2006-02-24 11:38:50)

新`京`报:请您对“馒头案”发表您的看法

 

  张柠:“馒头案”成了近期的热门话题,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馒头僧难断馒头案”。导致这一事件的原因,与其说是“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的冲突,不如说是“老文化”与“新文化”的冲突。因为在法律层面不存在精英和大众的矛盾,只能是新观念与旧观念的矛盾,这就是法律条文需要经常修改的道理。在这件事中,陈凯歌代表了过去的“老文化”:较劲儿、认死理、缺乏自我解嘲精神和幽默感。胡戈代表了流行的“新文化”:戏仿、拼贴、解构、搞笑、“借鸡生蛋”。假设陈凯歌起诉胡戈并且赢了官司,也不能说明陈凯歌就和真理站在了一起,相反只能说明老文化的势力赢了,或者说法律对新文化还缺乏宽容精神。这种借用已有经典镜头,重新组装新的作品,胡戈并不是第一个。前些年在网络上广为流传的《大史记》,就是由一系列经典电影镜头重新组合、重新配音而成的,但没有出现法律纠纷。

  多少年过去了,陈凯歌突然面临这样一个在网络上老生常谈的问题,一时还不能适应。通过这件事,也给我们这些逐渐进入中年、老年的人提了个醒儿,那就是要多学习,要多了解时代的变化和新文化的动态,要与时俱进。比如网络吧,不要以为每天点击一下几个门户网站,就了解了网络文化,那只是“网络报纸”。多到聊天室转一转,到论坛里看一看,灌灌水,亲口尝一尝“梨子的滋味”。如果不乐意,那咱们就去遛鸟。否则,咱们在这里按着过去的逻辑、过去的经验来判断事物,还找到了法律依据;而那边的大伙儿在捧腹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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