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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扣分制注定是“补天式”无效管理

(2013-08-04 22:48:29)
教练扣分制注定是“补天式”无效管理

杨于泽

 

     82,广州市交委在官网公布《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广州市首次对驾校教练员实行扣分制,处罚重点之一是学车者反应强烈的教练“学拿卡要”、辱骂学员的问题。

    办法规定了扣2分、3分的情形各2种,扣6分、12分的情形各10种。比如对待学员态度粗暴、辱骂学员的扣3分,收受、索取学员财物的扣6分,私自收取培训费用的、酒后从事培训活动的各扣12分。相应的,教练员被扣6分以上将责令整改6个月,被扣12分以上将责令整改24个月。

    学员花数千块元上驾校,本是驾校和教练的衣食父母,却经常被教练骂“蠢猪”、“猪脑袋”。而且很多人被教练“吃拿卡要”,所以于正常培训费外所费不赀。这些是我国学车市场上的痼疾。现在广州准备出手抓一抓,很自然就有人称赞它“是一件好事”。

    但教练的行为到底应由谁来规范?教练扣分制规范教练的职业道德以及教学方面的行为,而教练是驾校的员工,如果教练行为不规范,按理会影响驾校的教学质量、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则驾校就不至于放任不管。现在驾校自己不上心,政府“亲自抓”,无非是越俎代庖。但如果驾校自身没规范的动力,政府管得了驾校家务事吗?

    教练扣分制并非广州首创,国内很多地方推行已久,实践证明效果极其有限。2007年,浙江宁波、杭州先后推出教练扣分制,形式上“新规很严”,实际上“管理部门没接到一起举报”。山东济南也是如此。政府官员埋怨说,“学员维权意识不强”。但学员们说,谁敢举报?

学车者与驾校本应是平等的买卖关系,在一个发育充分的市场中,学车人将钱购买服务,理应处于某种优势地位。现在驾校学员给驾校奉上数千元,挨骂了还要送礼,送礼了照样挨骂。驾校和教练的这种强势地位本身就很不正常,它是教练行为不规范的根源。

驾校和教练的这种强势地位,是政府对民众考照和学驾管制过度的产物。在美国,居民通常自学考照,驾校很少。预备考照者通过理论考试,即获得学车许可,然后在一名驾龄3年以上有照者陪伴下自学。考照可用私家车,根本不存在场地考试,直接上路“路考”。而我们把学驾当成一项产业,通过专用场地、专用教练车、“学考合一”等限制性政策,强制人们上驾校。驾校本质上是政府管制的代理人,教练的强势地位由此确立。

要规范权力,必须限制权力;要规范教练行为,必须破除驾校的强势地位。计划经济时代的商店营业员多牛啊,现在他们却将顾客奉为上帝。只要破除驾校的强势地位,教练就会老老实实地当他的“服务员”,根本不需要政府发文规范。

这就是说,规范教练行为必须对考照体制进行“顶层设计”,要变“天”。现在交管部门不乐意“变天”,不想破除驾校的强势地位,而只是想给“破天”打补丁。结果患上规范饥渴症,但管得越多,学车愈贵,也愈难。上个月广州规范驾校的“在训量”,有人预期学费将持续上涨。现在提出规范教练行为,表面上“法网恢恢”,但依国内前车之鉴,很可能又是一场“穷忙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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