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扣分制注定是“补天式”无效管理
(2013-08-04 22:48:29)杨于泽
学车者与驾校本应是平等的买卖关系,在一个发育充分的市场中,学车人将钱购买服务,理应处于某种优势地位。现在驾校学员给驾校奉上数千元,挨骂了还要送礼,送礼了照样挨骂。驾校和教练的这种强势地位本身就很不正常,它是教练行为不规范的根源。
驾校和教练的这种强势地位,是政府对民众考照和学驾管制过度的产物。在美国,居民通常自学考照,驾校很少。预备考照者通过理论考试,即获得学车许可,然后在一名驾龄3年以上有照者陪伴下自学。考照可用私家车,根本不存在场地考试,直接上路“路考”。而我们把学驾当成一项产业,通过专用场地、专用教练车、“学考合一”等限制性政策,强制人们上驾校。驾校本质上是政府管制的代理人,教练的强势地位由此确立。
要规范权力,必须限制权力;要规范教练行为,必须破除驾校的强势地位。计划经济时代的商店营业员多牛啊,现在他们却将顾客奉为上帝。只要破除驾校的强势地位,教练就会老老实实地当他的“服务员”,根本不需要政府发文规范。
这就是说,规范教练行为必须对考照体制进行“顶层设计”,要变“天”。现在交管部门不乐意“变天”,不想破除驾校的强势地位,而只是想给“破天”打补丁。结果患上规范饥渴症,但管得越多,学车愈贵,也愈难。上个月广州规范驾校的“在训量”,有人预期学费将持续上涨。现在提出规范教练行为,表面上“法网恢恢”,但依国内前车之鉴,很可能又是一场“穷忙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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