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光盯着副秘书长说“腐败高发”了
杨于泽
5月27日出版的《廉政瞭望》杂志封面报道称,截至去年年底,有媒体盘点了近年来落马的副秘书长,仅省委、省政府一级就有8名,其中最高受贿金额达4700余万元。结论是,“副秘书长这一职位似乎突然成为腐败高发的‘重灾区’”。
该杂志把副秘书长描述成一个悲情角色,比如有功是领导的、出事替领导受过,既是领导又是秘书,似乎暗示了副秘书长腐败的某种必然性。既然职务尴尬,吃力不讨好,那就捞点好处吧。据说很多贪官失足始于心理不平衡,副秘书长的角色很容易导致心理不平衡,于是就开始贪点金钱美色。
个中言外之意,似乎是副秘书长比秘书长“腐败高发”。这从逻辑上似乎可以说通,因为秘书长是正职,通常享受着副市级、副省级的待遇,不存在心理不平衡的问题,前途上有盼头。但仅据媒体的公开报道,光省级秘书长落马的近几年就不少,比如2008年5月浙江省政府秘书长冯顺桥被立案调查,2010年元月福建省委原秘书长陈少勇一审获无期徒刑,2011年5月山东省政府秘书长张万青落马,2012年12月江西省委原秘书长吴志明一审获死缓。
这里不妨再引财新网2012年12月21日制作的一份“省级秘书长腐败一览”表,其上列入省委省政府落马秘书长、副秘书长8名,其中正职2人、副职6人。2009年10月有媒体制作了一份“38秘书长落马一览”表,落马者有省级也有市级的,其中正职13人、副职25人。我们可以据以推断,秘书长与副秘书长腐败的比例,大约在1:3到1:2之间。而众所周知,各地在1名秘书长之下,往往配有七八上十名副秘书长。换句话说,相比之下,副秘书长腐败未必比秘书长腐败高发。
“发现”副秘书长腐败高发,无非是近期有一些副秘书长腐败落马了,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但如果我们回顾一下近些年来我国反腐的历程,就会发现,在不同时期,我们认定过不同的“腐败高发”职务。最开始,我们认为国企厂长、经理容易腐败。后来公开承认公职人员腐败问题后,我们轮番关注过59岁官员、局长、处长、县委局长、领导秘书、一把手的腐败高发现象,甚至“发现”过30岁官员腐败高发的问题。一路“发现”下来,其实是各级官员都有腐败的可能。
所谓权力腐败,关键是权力不受监督与制约,权力是否腐败,其实与级别无关,与具体是何种岗位无关。按照西哲说法,权力容易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腐败。级别再高的权力,如果受到有效监督与制约,它就没了腐败的机会;反之,权力再不起眼,如果不受监督与制约,它也会寻机大搞权钱交易。
盯着副秘书长“腐败高发”说事,无非是找个话题博眼球,但也不排除有人真以为自己发现了权力腐败的什么规律。像《廉政瞭望》这种带有专业色彩的媒体大谈副秘书长“腐败高发”,说明我们的反腐思维仍陷在误区中,这对于我国反腐制度建设和社会舆论无疑是一种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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